中新經緯4月25日電 (王玉玲)據微信號“合肥發布”23日消息,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報稱,對合肥和合醫學檢驗實驗室、合肥諾為爾醫學檢驗實驗室兩家核酸檢測實驗室給予警告并暫停合作。
中新經緯注意到,據通報稱,這兩家核酸檢測實驗室在蜀山區區域核酸檢測中,超能力承攬檢測業務、嚴重超過承諾時間出具檢測報告,影響合肥市對疫情形勢及時研判,更為嚴重的是,此前已多次發生類似情況,有的還幾次出具“假陽性”報告,嚴重干擾了合肥疫情防控大局。
作為涉事實驗室之一,合肥和合醫學檢驗實驗室是北京和合醫學診斷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合診斷)全資子公司。25日晚間,據和合診斷集團官方公眾號,其發布聲明否認“假陽性”,并表示已向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申訴。
稱從未出現“假陽性”
25日晚間,和合診斷集團官方公眾號發布聲明稱,合肥和合開展新冠核酸檢測業務以來,從未出現過“假陽性”報告,截至目前,在2022年的疫情篩查中,合肥和合共上報過2例初篩陽性報告(其中1例為環境樣本),2次報告結果均經過疾控復核,確診陽性。
同時,和合診斷表示,第三方醫學檢驗實驗室并沒有權力出具陽性報告,按照衛健委的操作指南,碰到有問題的樣本需要直接報給疾控部門,由疾控部門復檢后才能出具報告。
和合診斷表示,從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的通報內容來看,其中提及的“假陽性”報告的內容描述,并非針對合肥和合的業務行為,并表示,將就上述情況向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提交申訴報告。中新經緯就此聯系了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但電話一直顯示正在通話中。
尋求上市已久,為何四年換了四家輔導機構
除了“假陽性”爭議,中新經緯注意到,和合診斷成立于2010年,也曾隸屬于“IVD明星標的”,曾接受高特佳投資集團、毅達資本、KL凱利投資等知名資本注資,但另一面,和合診斷也曾陷入多次尋求上市未果、股權代持官司之中。
據和合診斷官網,和合診斷前身為成立于2010年9月7日的北京國立柏林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國家衛生部2009年12月印發《醫學檢驗所基本標準(試行)》以來,北京市衛生局批準的第一家專業從事第三方檢驗的臨床醫學檢驗所。
結合企業官網和公開資料,成立以來,和合診斷一直積極進行資本運作,2015年,和合診斷進行股改,根據官網,2015年7月28日,北京和合醫學檢驗所有限公司創立,并在此后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之所以股改,和合診斷將其定義為掛牌上市前的基礎。根據公告,北京和合公司自前身北京國立柏林公司2004年成立至今,逐漸建立產權清晰、權責分明、管理科學的公司管理制度,為公司下一步掛牌上市、融資提供了基礎及實體資質。
但和合診斷IPO之路可謂一波三折,并在此過程中多次更換輔導券商。
2017年6月,和合診斷與東北證券簽署上市輔導協議。總經理李瑋在上市輔導會說道:“IPO作為2017年和合事業發展的頭等大事,是當前集團的首要工作。和合集團作為高新技術企業,擁有國家支持的產業體系,在科技檢驗領域具有實際盈利能力,具備IPO的資質和水平。”
但經過一年多的輔導期后,雙方合作卻無疾而終,2019年4月17日,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雙方簽訂了終止輔導協議,該公告并未披露原因。而這樣的輔導后又終止事宜,在此后也曾多次上演,包括華西證券、國海證券、方正證券。
與東北證券剛“分手”,和合診斷尋覓到了下一個伙伴,華西證券。2019年4月10日,和合診斷與華西證券簽訂上市輔導協議以及《關于北京和合醫學診斷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輔導、保薦及承銷之全面合作協議》(下稱全面合作協議),但在2019年12月,雙方又終止了上市輔導協議。
除了更換輔導券商,和合診斷還一度被市場視為要 “借殼上市”。中新經緯注意到,在還未結束與國海證券輔導關系時,2021年7月19日,ST九有發布公告稱,公司正在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事項。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北京和合醫學診斷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51%的股權,同時以非公開發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資金。
正當業界熱議和合診斷此舉是否隸屬于“借殼上市”時,兩周后的8月2日晚間,ST九有發布公告稱,宣布終止收購和合診斷。此后,和合診斷的上市之路暫時告一段落,目前未披露是否在接受券商輔導。
需要注意的是,有市場人士認為,如果和合診斷被認定造假,后果將很嚴重。媒體援引中締資本合伙人劉瑤分析稱,“此類處罰記錄對于有上市需求的企業較為致命。如經確認違法情況屬實,企業近5年內提交IPO都會受到影響。”
91名股東持股比例不足5%
談及為何終止收購和合診斷時,ST九有回復投資者稱,通過公開信息可查詢到交易標的股東有97名,交易標的個別股東對完成交易擁有決定性的影響,以此對交易價格提出公司完全無法接受的要求,在公司積極推進且不斷努力協調各方的情況下,依然無法滿足個別股東的要求,因此公司已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宜。
據天眼查,和合診斷注冊資金7889萬元,集團總資產約6億元人民幣,員工1800余人,其中博士學歷人員共5人,技術人員中碩士學歷以上人員占比約33%,本科學歷及以上人員約達84%。
同時,中新經緯發現,和合診斷97名股東中,持股超過5%的股東有6名,第一大股東為和合診斷董事長兼總經理李龍江,持股比例為13.24%;同時,李龍江還是和合診斷持股比例為6.33794%的第四大股東北京國立柏林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第二大股東為寧波道夫清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持股9.44%,寧波道夫清股權投資合伙企業的大股東及實際受益人為和合診斷董事,小豆苗聯合創始人&總經理余農。
第三大股東為和合診斷副董事長楊志誠,持股比例7.62%。
第五大股東為杭州睿泓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為6.14%,而其執行事務合伙人就是深圳市高特佳弘瑞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即和合診斷的資方。同時,中新經緯注意到,在杭州睿泓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股權結構中,出現了迪安診斷的身影,持股比例為10.90%。
最后,第六大股東為和合診斷法定代表人李瑋,持股比例為5.07%,同時,李瑋還通過持有寧波梅山保稅港區志和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和北京國立柏林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份來間接持有和合診斷股份,最終受益股份為7.46%。
根據公開資料,李瑋是和合診斷創始人、董事長,畢業于沈陽藥科大學,曾就職于北京向陽制藥廠、首都兒科研究所、北京國立柏林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蘇州國檢柏林醫學檢測有限公司,擔任科長、主任、董事、總經理等職位。
和合診斷還有91名股東持股比例不足5%,中信建投、水木創融、寧波九月達泰私募實控人張華林等知名投資人或投資機構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持股和合診斷,同時,中新經緯注意到,和合診斷有多位股東僅持有和合診斷股權,且無法查到公開任職。
如此分散的股權結構是否阻礙了和合診斷上市?北京市中聞(上海)律師事務所,黃夢奇律師對中新經緯表示,企業IPO審核時,對持股股東數量沒什么要求,根據公司法第78條,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作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對于股權結構的主要要求是股權清晰、股權穩定,會關注發行人的股東歷史沿革、最近兩年實際控制人沒有變更、實際控制人的婚姻關系是否穩定或者有無重大債權債務或者質押等。
曾陷股權代持爭議
上市進程中,除了股權結構分散外,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和合診斷還曾陷入“股權代持”爭議。
2018年7月6日,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前海醫信(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王忠新訴北京和合醫學診斷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確認合同效力糾紛一案。
王忠新指出,2016年6月30日,王忠新與和合診斷簽訂了《前海醫信(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投資協議》,約定和合診斷以貨幣形式出資1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0%,王忠新以其他方式出資1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60%,共同投資注冊前海醫信。截至庭審時,和合診斷已實際出資550萬元。2017年9月份以來,和合診斷以上市為由要求王忠新代持其在前海醫信的股權,并要求王忠新對前海醫信減資至920萬元,和合診斷的股權份額需為前海醫信的60%。
王忠新認為,此后前海醫信出現嚴重經營問題,而和合診斷否認雙方之間達成的股權代持協議,故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股權代持協議合法有效。但和合診斷否認股權代持,并指出,在聊天記錄中,王忠新標注的李瑋所稱的“不光彩的事情”是雙方還沒有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不是被告所說的委托代持之事,因為對代持也是在協商之中。
最后,法案認為,原、被告雖然通過微信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就股權代持、減資、評估、融資等事宜進行磋商,但原、被告在此期間于2017年9月28日簽訂的是《股權轉讓協議》并隨后進行了工商登記、減資,而未就股權代持關系形成明確的書面意見。
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寫道:“根據我國語言博大精深的特點,雙方在聊天記錄上的說辭除非有非常明確的認同、贊同或者完全無異議的表態之外,很難通過反復頻繁破碎的語言得出無異議的結論,只能說明雙方是在反復的磋商、溝通過程中,如達成協議應當簽訂書面的合同,僅憑聊天記錄的證據無法達到證據確實可信的法律后果。”
與多家醫院達成合作關系
根據和合診斷官網,其為全國各大醫院提供第三方醫學檢驗服務。目前全國布局21家子、分公司,擁有200多臺套全球領先的實驗室檢測設備,為全國2000余家二甲級以上,500家以上三甲級醫療機構提供差異化檢測服務。
在其官網披露的醫院合作名單中,包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復興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山東大學齊魯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北京醫院等。
根據廣州市衛健委,開展核酸檢測的實驗室,應當符合《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4號)和《醫療機構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管理辦法》(衛辦醫政發〔2010〕194號)有關規定,具備經過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的生物安全二級及以上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條件。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還應當符合《醫學檢驗實驗室基本標準(試行)》《醫學檢驗實驗室管理規范(試行)》等要求。個人不得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據和合診斷官網,其在2019年取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證書,生效時間為2019年3月,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
值得注意的是,合肥和合醫學檢驗實驗室、合肥諾為爾醫學檢驗實驗室被通報處罰并不是孤案。
2022年1月12日,河南省許昌市公安局通報稱,經公安機關調查,鄭州金域臨床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區域負責人張某東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實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禹州市公安局于2022年1月10日,對張某東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月12日晚間,金域醫學發布了《關于許昌警方通報事件的說明公告》稱,關于鄭州金域員工張某東涉嫌違法事件,金域醫學正在積極配合警方對事件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明確后將及時向公眾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