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企業每年因信用缺失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6000億元。不過,各方正努力避免失信帶來更多經濟社會損失。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人民銀行牽頭下,有關方面編制完成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送審稿)》已上報國務院。據此,將加快推進以政務、商務、社會、司法等四大領域為主體的信用體系建設,實現社會信用的全面覆蓋;2017年,將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實現資源共享。
北京大學中國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認為,中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確定了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框架,將紛繁復雜、涉及面廣的信用建設歸納到四大基本類別中,當前信用信息種類多、發布廣、整合難、處理繁的局面將得到化解。
據了解,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分解為三個階段完成。按照時間表,2014年將迎來第一階段信用體系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的首次大考。2014年6月底前,應該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方案,并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部署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逐步納入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
專家預見,屆時,信用將會成為每個公民一生受用的無形資產,失信則會成為使之寸步難行的沉重負債。在提升公民道德素養的同時,完善市場經濟制度,促進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