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2014年,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共發行理財產品19.13萬款,總募集金額92.53萬億元,較2013年增長35.89%。
記者查閱多家銀行的理財產品說明書,不少產品在公布年化收益率時,已扣除掉所有費用,即產品預期收益率=理財計劃預期投資收益率—(理財產品銷售手續費、托管費等費用)。但超額收益卻被銀行全部拿走,記者看到,多家銀行的收費方式均為“當最終收益率超過預期年化收益率時,超出部分將作為產品的管理費,若收益小于或等于預期收益率,則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但是,銀行到底收了多少,大部分銀行也不會披露這部分的信息。
有業內人士還告訴記者,隨著銀行理財產品品種逐漸豐富,收費方式也會多樣化。
記者從某銀行了解到,目前一般銀行理財的手續費包括了認購費(申購費),在購買時直接扣除;還有固定管理費、托管費、保管費等,這類費用按實際期限收取,一般在凈值或者預期收益中也已經扣除。部分非固定期限理財產品還收取贖回費,此類費用一般按持有期限收取,算法一般是本金乘以贖回費率;此外,還有浮動管理費,這類費用按業績收取,一般為實際業績與基準業績之差乘以費率。
而且不僅各家銀行同類產品的收費金額不同,即便是同一家銀行的不同理財產品,收費金額及方式也不相同。
該人士建議,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特別要問清楚認購費(申購費)、贖回費、浮動管理費等幾項費用收取情況。一旦出現各種額外的收費項目,那么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就會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