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文學的關系有著系列中介
但經濟對于文學的影響并非是直接的,而存在系列的中介。恩格斯曾把文學看作是飄浮于空中的意識形態。普列漢諾夫在解釋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時 說:“一定程度的生產力的發展;由這個程度所決定的人們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的相互關系;這些人的關系所表現的一種社會形式;與這種社會形式相適應的一定的精 神狀況和道德狀況;與這種狀況所產生的那些能力、趣味和傾向相一致的宗教哲學、文學、藝術——我們不愿意說,這個‘公式’,是無所不包的——還離得很遠! ——但是我們覺得它有無可爭辯的優點,覺得它更好地表現了存在于不同的‘一系列環節’之間的因果關系。”他曾經畫過一幅塔形圖例,緊挨經濟基礎的是政治和 社會風尚,在其上才是法律、道德、宗教、哲學,最上層則是藝術和文學。正如上文他所說明的意思,他認為政治、社會風尚和法律最先反映經濟基礎的指向,而宗 教、哲學、藝術、文學等飄浮得更高的意識形態,則要通過政治、社會風尚、法律、道德等中介才能與經濟基礎發生互動的關系。在這塔式的圖畫中,文學則是飄浮 得最高的意識形態,它必須通過藝術、宗教、哲學以及政治等中介才能與經濟基礎發生互動關系。實際情形也如此。它要最終影響經濟基礎,必須先通過影響人們的 上述種種觀念和趣味的變動,并通過人們的政治、法律行動等中介才能做到。它跟經濟基礎之間的互動,并非立竿見影。
文學逐漸成為重要的經濟資源
在古代,文學藝術滿足人們的審美需求并無什么代價。古代的神話、歌謠等口傳文學是大家共享的,往往都在勞動之余,在各種祭典儀式或游戲中表現和 傳播。那時的文學藝術作品只有審美的觀賞性,而沒有商品性。但當社會出現市場經濟,文學藝術作品通過抄寫和印刷等手段加以復制,可以在市場上出售,因其觀 賞價值而具有了交換價值,它就成為商品。于是,文學藝術也就成為社會的經濟資源。它不獨供人們欣賞,還能夠為生產者創造財富。
我國的文學藝術作品之進入市場,大約起于唐宋時代印刷術的發展,雕版印刷和活字印刷,使作品得以成批量生產并投諸市場出售。但李白、杜甫的時 代,詩歌還是賣不了錢的。那時李白、杜甫等雖然寫了許多詩,其志向卻在仕途。李白投靠唐明皇,就志在“申管晏之談,謀帝王之術,奮其智能,愿為輔弼,使寰 區大定,海縣清一。”未得重用后他又仗劍出游,因他的家庭其時尚富有,后來便不得不投親靠友,求得經濟上的接濟。安史之亂后,杜甫顛沛流離,輾轉來到四 川,在成都就靠劍南節度使嚴武等朋友的接濟,才能建個草堂安身。嚴武死后,他只好出川,最后貧困交加,死于湘江的小船上。可見,那時的詩歌大多只能呈送給 皇帝或親友傳閱或自娛之用。及至宋元明清之際,市場經濟逐漸發展,宋代話本在勾欄瓦舍說書人那里是要向聽眾收錢的。元代看雜劇,在京城大都也不是白看。至 于馮夢龍、凌濛初編印“三言二拍”即有“筆資”,也即稿費。可見書本印成后也是通過市場銷售產生利潤,才能給作者發稿費。從此,文學作品的生產便開始與市 場掛鉤。近代以來隨著機器印刷術的引進,圖書市場不斷擴大。稿費制度也逐漸確立。“文章只為稻粱謀”的現象日益普遍。巴爾扎克當年就依靠稿費來支付他欠的 債務。西方資本主義制度建立以來,文學藝術日益成為社會的重要財富資源。作家和出版商發財致富比比皆是。這就使文學逐漸發展為一種有利可圖的文化產業。它 不獨可以印行書籍,還可以通過改編成電影、電視、動漫等各種形式,擴大自己的市場和覆蓋面,英國作家羅琳本是小學的窮教員,可她創作了《哈利·波特》以 來,財富竟然超過英國女王,就是突出的例子。我國青春文學作家郭敬明為推銷自己的作品,還成立了公司以包裝、宣傳和改編、銷行自己的作品,目的顯然在實現 作品的最大利潤化。美國好萊塢電影年利潤達數百億美元,日本的動漫產業其利潤竟超過鋼鐵業。如今書畫等藝術品的拍賣,一件能夠達到幾個億。這都證明,文學 藝術已成社會的重要經濟資源,成為代表社會財富的重要商品,而文化產業也已成為當代世界各國競相發展的支柱產業之一了。它反過來,也必然會促進文學藝術的 生產,促進更多的人投入文學的創作,投入文學產業鏈,包括出版、銷售、改編成電影、電視等的許多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