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朝陽區石各莊公園東側,定福莊園藝場東北角的土地上已經建成物流公司的北京轉運中心。
園區的大門看著敞亮,但要想進入其中執法,卻難上加難;園區內的廠房里隨時有人進出;穿插其中、穿著帶有“中通速遞”制服的工人撿起包裹掃描,時不時抬眼看看數據,但這個貌似井然有序的物流分揀中心,其實背后另有貓兒膩——位于朝陽區定福莊園藝場東北角的中通大盈物流公司所在地,竟然是一片沒有任何規劃審批手續、卻有6萬多平方米的違法建設。這一大片違法建設面積接近9個標準足球場那么大。
自2013年發現這片當時還在施工中的違法建設起,至今已經跨過了3個年頭,違建當事人、租賃違建者以及出租土地一方,都企圖通過蒙混過關等手段阻撓執法。本周一,蓋起這片違建的公司甚至還通過行政訴訟,讓朝陽區城管執法局成為了被告。已經持續許久的拉鋸戰,或許還將持續。違建者為何偏愛通過各種途徑展開“拉鋸戰”?背后的經濟利益,或許能說明一切。
實地走訪:
二房東蓋起違建倉庫
西側庫房內,一群群工人分揀著各類貨物,東側辦公區內,不時有工作人員進進出出……這樣的場景,幾乎每天都在中通大盈物流公司內上演。記者在戒備森嚴的園區外還看到了另外一塊招牌——中通快遞北京轉運中心。一家快遞綜合網站上顯示,北京的100多個中通物流“分公司”收到的快遞,都要在這里匯集。
這里,也幾乎是本市目前物流公司轉運最好的位置——定福莊園藝場內。定福莊園藝場的位置,就在朝陽區石各莊公園東側,占地面積約507畝。2012年6月,園藝場與北京銀豐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下合同,將園藝場東北側一塊土地租賃給銀豐通公司使用。
一家投資管理公司,為什么需要一塊土地呢?真相在當年浮出水面。在沒有辦理任何規劃手續的前提下,銀豐通將租賃地上的老房子拆除,蓋起6.3萬平方米倉庫,租給北京中通大盈物流有限公司,當起了二房東。
轉眼過了2013年春節,朝陽區城管執法局有關部門注意到了園藝場內不平常的動靜。巡查之后執法人員發現,這個區域正有違建在施工。經過數月拉鋸戰,甚至在業主方園藝場負責人承諾自己協調拆除違建的情況下,這個區域仍舊在利用周末、節假日和夜晚偷偷搶建倉庫。
“查處時我們進過現場,那些屋里的水電線路都是私拉的,房子也沒有經過安全驗收。這樣的房子轉租出去,也是隱患。”朝陽區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回憶說。
訴訟現場:
違建者竟聲稱“利國利民”
“原告承租房屋及場地之前系臟亂差區域……給周邊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后來,原告承租后花費巨資進行了修建……實屬利國利民的好事一件。”本周一,在朝陽區人民法院中,銀豐通將朝陽區城管執法局告上法庭,要求撤回《限期拆除決定書》,并做出了這樣一段陳述。
違法建設怎么能被包裝成“利國利民”呢?原被告雙方的交鋒,在于對原告的“修建”行為認定上。
違建者拿出的證據是什么呢?居然是《合同法》。
“原告自2012年6月與北京市定福莊園藝場簽訂了《租賃合同》……后因鑒于房屋年久失修需要進行修建,原告將房屋進行了相關建設和整修……本應無不可。”原告說。
而被起訴的朝陽區城管執法局,則出示了一部分調查證據。調查結果顯示,北京銀豐通投資有限公司租下園藝場東北側院內的80畝土地。隨后,銀豐通對這80畝土地上原有的房屋“全部拆除后進行重建”,重建的房屋共計61223.9平方米。
朝陽區城管執法局留存的證據顯示,銀豐通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于違法建設。
為了印證第二條證據,記者隨后查詢了自2012年1月1日起市規劃委朝陽分局發出的所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沒有發現與“園藝場”、“銀豐通”甚至其他關鍵詞有關的項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是否具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成為目前執法部門認定一座建筑物是否為違建的最基準條件。但在庭審現場,銀豐通方面竟表示并不認同這個已經通行了多年的標準。
“拉鋸”背后:
為了利潤租金肥肉
雖然記者沒能進入中通的現場,通過執法部門也未能成功聯系上面對面的采訪,但是在銀豐通的訴狀中,記者注意到了這樣一句話——“中通快遞公司進行了改造性建設和裝修,投入金額絲毫不少于我公司所投入的金額,甚至遠遠超過原告所有投入”。
一位曾經在中通工作過的員工,給記者發來了這樣一張照片——冬天里,幾個身穿帶有中通標識藍色棉服的員工正在流水線前分揀包裹;背后隱隱約約露出了數條同樣的流水線,顯示出其投資確實不菲。
“正是因為中通投入了數千萬元的設備,為了充分保障當事人利益,我們也一直和當事人在交涉,希望能由他們自行拆除違建。”一位朝陽區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搖搖頭說,“但是經過我們多次努力,銀豐通公司、中通公司始終都不按規定拆除違法建設,時至今日,設備也未搬離。”
這樣的努力,其實從14個月前就已經開始。2014年3月,朝陽區城管執法局有關部門對定福莊園藝場違法建設正式立案,先后對違法建設現場進行調查,對違法建設標的物進行現場檢查、勘驗。期間,還數次向銀豐通公司、中通公司送達《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談話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多次約談了相關單位人員,敦促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并制止其建設行為和裝修行為。但這樣的努力如石沉大海一般,對方一直沒有回應。
一直到2014年12月18日,朝陽區城管執法局制發了《限期拆除決定書》,才讓銀豐通有了反饋。2015年2月15日,銀豐通公司就這份《決定書》申請了行政復議。而復議機關維持了朝陽區城管執法局作出的《決定書》。
“這場曠日持久的拆違拉鋸戰,還在進行中。”一位朝陽區城管執法局的工作人員頗為無奈。
和其他違建案件相比,銀豐通租地違法建設廠房的事實非常清楚,這家公司又為何要走行政復議甚至訴訟的路呢?一位專業人士說,通過這種方式延遲拆違的時間,違建者通常能多得好幾個月的租金,在里面經營的人也能用違建多賺幾個月的錢。
“通過行政復議和訴訟拉長拆違的程序,獲得非法利益,這種情況在本市查違、拆違的過程中很常見,出現了大量相關的案例。”市規劃委法律顧問、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律師楊琨說,通過這種途徑將拆違執法過程拉長,從而實現違建者多收租金等其他經濟目的,這種情況已經在北京多次發生。
通過“拉鋸”來獲得非法利益,這種行為就不能被遏制嗎?楊琨說,目前行政機關在發現違建之后缺少臨時性、強制性以及可先予執行的措施,這給查違和拆違確實帶來一定的困難。立法部門應該一方面考慮保護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一方面也應該在立法方面對相關強制措施、執行措施給予完善。 本報記者 鄧偉攝 本報記者 耿諾 實習生 李丹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