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翰露)群租、違章建筑等問題又多了一種懲處手段。市房管局與市征信辦昨天發布規定,6月1日起,違法搭建、擅自改變物業性質、破壞房屋承重結構、未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和“群租”等五類涉及住房安全和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將被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新規顯示,在全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中,業主、使用人和轉租人出現五類違法情況,相關的信用信息將被報送至市信用平臺。五類違法情況幾乎囊括了住宅物業使用中最常見、也最讓人“頭疼”的問題,分別為:未在規定期限內拆除違法搭建建筑物;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未按業主大會決定補建或者再次籌集專項維修資金;違反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被認定為“群租”,且未按期整改的業主、使用人和轉租人。
這意味著,市民普遍反感的違法搭建、“居改非”營業、野蠻裝修、“群租”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房東還是租客,在已有的懲處手段之外,還將登上信用平臺“黑名單”。市征信辦表示,如違法違規行為進入個人信用記錄,將可能影響房屋貸款、居住證辦理、甚至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錄取。
具體執行時,區縣房管局將首先對違法行為送達書面通知,如當事人逾期未能整改,區縣房管局將在20個工作日內登錄市房管信用管理信息系統予以確認; 市房管局將在10個工作日內報送至市信用平臺。當事人也可對相關處置提出異議,并通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中心處理。相關數據報送后,信用平臺將按規定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新規將從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