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村民指認造假的會議記錄。
央廣網北京6月17日消息(記者白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期有新聞報道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村民質疑有關部門違規征地、截留土地補償款9000余萬元。村民們說,他們的口糧田在兩年多前被莫名“征收”,總面積約2500畝,區政府文件中明明規定每畝地的補償是9萬元,但最終拿到手的卻只有每畝5萬4千元。
截止到發稿時,事件中涉及的多個部門遲遲未能就村民們的質疑作出回應。采訪中,又有多位村民代表向記者提出,涉及征地補償款使用和分配的“村民代表會議記錄”涉嫌造假。所謂的會議決議究竟是如何通過的?征地各環節還存在哪些爭議?
據當地村民提供的2013年1月發布的“科爾沁區人民政府紅星街道辦事處土地收儲項目征收公告”記載,經區委、政府研究決定,對紅星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的兩宗土地進行征收改造。”數據顯示,此次征地兩宗地塊總面積為2500余畝,收儲土地補償安置標準為:大田作物用地9萬/畝,其他地上物根據實際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另據新立屯村部分村民提供的《土地征用補償協議》記載,甲方(征用方)為新立屯村,乙方為被征地農民,其中,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為5.4萬元/畝。據魏家窩堡村部分村民提供的《土地征用補償協議》記載,甲方(征用方)為科區土地儲備中心,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同樣是5.4萬元/畝。
兩個補償標準間,1畝地差了3.6萬元,2500余畝地就是9000多萬元。
根據我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其中第七款為“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該條還規定“村民會議可以授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前款規定的事項。”分配方案是否經過了這樣的程序?
新立屯村支書張庫:經過村民代表的同意。
記者:請您提供一下村民代表大會的會議記錄。
張庫:相關證據你得到我們商務局去,具體找他們去。因為這個征地是我們科區儲備庫征地,他們具體做的啥我們不知道。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征收(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由國務院批準。關于征地的相關批準文件,張庫說:
張庫:具體文件你得去科區商務局去找,所有反饋的東西都在他們那呢。
在采訪中,多位村民代表告訴記者,村里并沒有就征地補償分配方案召開過村民代表會議,科爾沁區商務局也表示這件事和自己沒關系。記者還先后兩次到魏家窩堡村村民提供的征地補償協議上的甲方——科爾沁區土地儲備中心了解相關情況,未得到任何回應,科爾沁區國土資源局局長劉玉順曾表示,會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解。但截止發稿時,科爾沁區有關主管部門尚未就村民們的質疑做出回應。
采訪中,村民還向記者提供了他們從新立屯村委會獲取的一份會議記錄的復印件。據記載,會議召開時間是征地公告發布約半年以后的2013年6月27日,地點是村委會,主持人張庫,記錄人蔣蘭蘭,議題是“關于科區土地儲備中心征用我村土地事項”,會議內容摘要為“科區土地儲備中心征用我村土地,為發展東部,征地價格為9萬元/畝,百姓每畝得5.4萬元,有地上物的根據文件另給補償。”會議形成的決議為“同意”。會議決議人員簽字欄內簽有12位村民的名字。
但就是這張記錄著土地補償款分配方案的決議卻被簽過字的村民代表們指認為偽造,甚或通遼市有關工作人員也參與了其中。村民代表伊貴霞:
伊貴霞:村民代表沒開會,后來我們告狀以后,就那天市政府來一個人,就問我們開那個村民代表會了嗎?這些代表都說沒開,然后來的官和我們大隊干部就上樓上,上面有復印機,這我們都是村民代表,這底下是我們簽的字,上邊的字是后填的,當時那個官來以后到樓上復印的。
村民代表高艷榮:簽過字,就是空白的簽過字,這內容沒有。人家是要筆體,沒提這個內容,要提內容誰簽呢?根本我們都不同意呢,我們簽的都是空白條子。
村民代表寧國忠:占地這個,根本就沒有讓村民代表簽字。村民代表也不是一兩個,有沒有內容咱不知道嗎?就是書記和鎮長說了,我要占地了啊,9萬塊錢,給你老百姓5萬4,看看同意不同意,根本就沒有這個,咱連信兒都不知道,簽字的時候就是空白的,內容沒有。
村民代表馬福:當時他沒有這占地的內容,沒有。他就是拿一沓白紙讓我們簽的,挨張都簽。
新立屯村和魏家窩堡村的村民還向記者提供了“沒有開過村民代表大會”的聯名證明。
另據透露,昨天國家國土資源部已責令相關部門嚴查此事。有關事件的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