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方子哥夫婦在2012年準備為兒子購買位于朝陽區的一套房產,交易完成后發現售房人李佳霖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了某銀行,導致方子哥夫婦損失393萬購房款。方子哥夫婦認為,房屋中介我愛我家公司在交易中疏忽失職,未能核實房屋信息。因此以其子方曉鴿名義,向法院起訴我愛我家公司,索賠300萬元。昨天上午,朝陽區法院判決我愛我家公司賠償方曉鴿30萬元。
因中介疏忽損失房款近400萬
方曉鴿稱,2012年6月,他委托母親與我愛我家公司和偉嘉擔保公司簽訂了合同,并與李佳霖(曾用名李蕊)就位于朝陽區某小區的一套房屋簽訂了買賣合同,方曉鴿向我愛我家交納了中介費9萬余元,向偉嘉擔保交納了1萬余元,我愛我家負責查實售房人身份和房本等信息,并提供辦理過戶等手續服務。
但我愛我家公司并沒有審查受訪人戶口簿與產權證登記姓名是否一致,導致第一次網簽被注銷。致使先期約定的房屋貸款不能順利完成,方曉鴿不得不將交易方式從貸款變為現金交易。但偉嘉公司并未提示方曉鴿采取資金托管方式,第二次網簽時又將李佳霖性別寫成男性,致使網簽再次被注銷。直到2013年2月,我愛我家公司才完成網簽,這三次網簽中,我愛我家均未對涉案房屋的權屬問題進行審查。
在此期間,方曉鴿向李佳霖支付房款等共計393萬元,過戶時發現李佳霖無法聯系,后得知李佳霖因涉嫌詐騙罪于2013年2月被警方羈押,房屋早已經在2012年11月被李佳霖抵押給了招商銀行,用以貸款463萬元。
2014年5月李佳霖因犯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方曉鴿也無法取得涉案房屋,已支付的393萬元也無法收回。除涉案房屋外沒有追索到李佳霖的任何財產。方曉鴿認為,我愛我家公司在交易過程中,未盡核實義務,因此向兩被告索賠300萬元。
“我愛我家”稱不承擔責任
我愛我家公司辯稱,公司履行了合同規定義務,方曉鴿的損失是李佳霖詐騙行為所致。因方曉鴿曾貸款一次,無法再貸款,所以將付款方式變更為全款,不存在因李佳霖戶口簿與產權證姓名登記不同而變更付款方式。誤寫李佳霖性別與方曉鴿損失沒有關系。此外,公司告知過方曉鴿將稅費交給稅務部門,但方曉鴿還是直接交給了李佳霖,且在公司未見證的情況下自行劃轉錢款。出于同情,公司將中介費用全部退還給方曉鴿。
法院判“我愛我家”賠償30萬元
經查,我愛我家未按照合同對李佳霖的身份信息全面核實,在第二次網簽時又將出賣人性別寫錯。我愛我家還未查詢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其經辦人不具有經紀人資格,也未充分提醒方曉鴿自行交割的風險。
而方曉鴿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對售房人及房屋基本信息亦負有必要的注意義務,其在此期間仍繼續支付李佳霖購房款,明顯過于輕信售房人,對其自身損失的產生亦負有責任。
因本案房屋交易無法實現系出賣人李佳霖犯合同詐騙罪所導致,考量各方的過錯程度,法院判決我愛我家公司賠償方曉鴿30萬元,駁回方曉鴿其他訴訟請求。
法院建議規范《房屋居間合同》
朝陽法院在案件后的發布會稱,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違規、失職行為是導致此類糾紛多發的主要原因。以2014年審判年度為例,該院受理的居間合同糾紛案件中, 涉及安信瑞德公司81起,鏈家公司53起,中原公司37起,我愛我家26起。上述四家房地產經紀公司共涉訴197起,占該院同期全部居間合同糾紛案件的62%。
法院建議,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各地均已出臺交易雙方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規范文本,但約束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委托人權利義務的《房屋居間合同》尚未制定統一示范文本。建議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推行統一的居間合同范本。
此外,為防止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挪用客戶資金或攜款潛逃,相關主管部門應推動中介行業保證金制度和責任保險制度的建立。相關部門還要嚴格市場準入、建立房地產經紀機構等級評定和信用檔案制度。文/本報記者 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