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記者 張曉寧)如果你是省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并符合相應條件,可以申請提取1.5萬元住房公積金,用來支付2015-2020年度自住住房物業費。昨天,記者從遼寧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得到這一消息。
需滿足3個條件,個人賬戶狀態正常、賬戶余額超過1.51萬元及單位不欠繳
記者從遼寧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從今年9月21日起,繳存人均可自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2015-2020年度自住住房物業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的繳存人需滿足3個條件,個人賬戶狀態正常、賬戶余額超過1.51萬元以及單位不欠繳公積金。根據通知內容,提取額度為每人1.5萬元。但該條新政設有辦理期限,從政策發布之日起實施,至2015年12月20日結束。
12月份辦理最后一批收尾,期限內未完成提取過后將不再補提
在辦理方式上,在建行、工行繳存的單位,由單位統一批量代辦,不受理個人辦理;在盛京銀行繳存的單位,由職工本人到中心二樓盛京銀行窗口辦理。批量代辦申請人可登錄中心網站查詢提取結果,對于預留手機號的申請人,會收到提取結果的提示短信(免費)。但因某種原因沒有提取成功的,提取申請人應與單位經辦人聯系,解決存在問題,重新書面確認,參加下一批支取。
遼寧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業務量大、情況復雜等原因,特別要求:本次提取人數在50人以下的單位,要一次辦理完畢,50人-200人的單位可以分兩批辦理,200人以上的單位最多分3次辦理。12月份辦理最后一批收尾。因繳存人個人或繳存單位原因沒能在辦理期限內完成提取的,以后不再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