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斌)25日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六項樓市調控措施。其中,在信貸政策方面,規定對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且近2年內無住房貸款記錄的,貸款首付比例仍繼續執行最低三成;對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但近2年內有住房貸款記錄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貸款首付比例執行最低四成。
在限購政策方面,《意見》提出,深圳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購房時間的認定,以在本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
《意見》還明確,“十三五”期間,深圳籌集建設40萬套、有效供應35萬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進一步完善多渠道、分層次、廣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
《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