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珩報道:3月25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通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相關規定,擬于2016年4月底或5月上旬在廣州市召開廣東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會。
本次聽證會設聽證會參加人28名。其中,消費者13名(在校學生或學生家長),經營者3名(公辦高校),其他利益相關方1名,相關領域專家、學者3名,省人大代表2名,省政協委員2名,省消費者委員會、省教育學會各1名,政府有關部門人員2名。聽證會設旁聽席,旁聽人員10名。
消費者參加人將通過自愿報名,采取隨機抽取并邀請新聞媒體現場監督的方式產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辦學經費由政府、社會、受教育者個人或家庭共同分擔。省發展改革委表示,我省公辦高校現行學費標準制定于2000年,至今16年未作全面調整。目前省發改委已開展公辦高校學費標準成本監審,并研究制訂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方案。本次調整將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政投入、物價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確定不同層次學校、不同學科門類的具體學費標準。
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