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發布的營改增試點政策的補充通知,明確各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中科協、青聯、臺聯、僑聯收取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政府間國際組織收取會費,屬于非經營活動,不征收增值稅。此項補充通知也追溯到今年5月1日起執行。
通知還進一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如果出租的房地產項目是今年5月1日后自行開發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房地產項目,則應按照3%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再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