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向美轉移大量用戶個人數據
Meta收歐盟創紀錄“天價”罰單
因涉嫌將大量歐盟國家用戶的個人數據傳輸至美國,臉書母公司Meta收到了一張創紀錄的“天價”罰單。22日,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DPC)宣布,Meta將被罰款約13億美元。這是迄今為止,歐盟對違反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企業開出的最重罰單。
同日,TikTok正式起訴向其下達“封殺令”的美國蒙大拿州。TikTok認為,該州沒有任何證據足以支撐TikTok涉嫌所謂“數據外泄”的說法。
自家企業在保護用戶隱私和數據安全方面污點頻出,卻反過來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對TikTok“下狠手”,難怪有美媒感慨,TikTok成了美國網絡隱私問題的“替罪羊”。
未能保護數據安全
近日,格外重視數據安全的歐盟將矛頭指向了Meta。負責監管歐盟市場數據保護事宜的DPC認定,Meta未能充分保護向美國傳輸的歐盟用戶個人數據的安全,因而違反了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給歐盟用戶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帶來了風險。
除了巨額罰款,DPC還要求Meta根據相關要求進行“整改”,并在六個月內停止在美國處理歐盟用戶的個人數據。
“Meta的侵權行為非常嚴重,因為它涉及系統性、重復性和連續性的傳輸。”歐洲數據保護委員會(EDPB)主席安德里亞·耶利內克稱,“臉書在歐洲擁有數百萬用戶,因此傳輸的個人數據量巨大。史無前例的罰款向外界發出了一個強烈的信號,即嚴重的侵權行為會帶來嚴重的后果。”
Meta表示不服,決定提起上訴。Meta發言人稱,DPC的裁決存在缺陷,將為美歐企業跨境數據傳輸樹立“危險先例”,并威脅到數百萬歐洲企業和組織依賴的數字服務。
GDPR于2018年5月開始生效。它規定了企業在處理、存儲和傳輸歐盟用戶個人數據時所必須遵守的原則和義務,以及違反規定時可能面臨的懲罰。
Meta不是首個因違反GDPR而遭遇重罰的美國企業。2020年12月,推特因相似原因,被罰54.7萬美元;2021年7月,亞馬遜也因為隱私問題被盧森堡政府罰款8.06億美元;2022年,Meta旗下的臉書公司以及WhatsApp也先后被罰1836萬美元和2.43億美元。
TikTok發起反擊
本國企業因涉嫌泄露隱私等問題數次被罰,美國政府非但不引以為戒,反而在本土對他國企業的產品進行毫無依據的封殺。對于這樣的行為,被打壓的TikTok決定拿起法律武器捍衛權利。
22日,TikTok向蒙大拿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蒙大拿州此前公布的禁令毫無依據,要求法院阻止該州實施禁令。
蒙大拿州的“封殺令”也遭遇了大批TikTok資深創作者和用戶的反對。18日,他們在蒙大拿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該州的禁令違反了美國憲法。
17日,蒙大拿州州長格雷格·吉安福特正式簽署法案,禁止任何實體在蒙大拿州境內提供TikTok下載服務,法案將于2024年1月起正式生效。由此,蒙大拿州也成為全美第一個徹底禁用TikTok的州。法案簽署當天,就有一些業內人士預測,封殺TikTok的禁令將面臨諸多法律挑戰。
美國政府態度“雙標”
對于美國政府對本國企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他國企業進行無端指控和嚴厲打壓的“雙標”行為,一些媒體發出了客觀理性的聲音。
“當年,扎克伯格因涉嫌泄露數據隱私等問題受到指責,但臉書公司卻安然無恙。”《華盛頓郵報》指出,“如今,美國政府又將關注點轉移到新的‘替罪羊’——TikTok身上,但事實上,美國的網絡隱私問題可比TikTok大得多”。
新民晚報記者 王若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