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央視3·15晚會上,部分老年代步車因產品質量問題被央視“點名”;3月25日,本報報道《孩子病危救護車被困車流中》……無論是老年代步車這樣的非機動車帶“病”上路,還是危急時刻,車流滾滾未能給生命讓“道”,都將人們的視線聚焦在“道路交通”上。
非機動車上路駕駛員要隨身攜帶行駛登記證
眼下,西安市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大部分超出了國家標準。這些車輛由于自重大、速度快、制動差等問題,引發大量交通事故,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從多個方面對非機動車安全進行了約束、規范。
例如,規定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這類非機動車輛要想“上路”,首先質量要“過關”,其次要經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在行駛過程中,不僅要懸掛非機動車號牌,駕駛員還要隨身攜帶非機動車行駛登記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駕駛人還要帶上殘疾人證。
騎自行車不能雙手脫把或牽引
要求行駛過程中,非機動車駕駛人必須遵守駕駛自行車、人力三輪車應當年滿十二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年滿十六周歲,不得在機動車輛之間穿行,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雙手離開車把、手中持物、牽引動物,人力三輪車不得載人等。
一旦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上述規定,除責令改正,還將給予警告或處以20-50元罰款。
同時,針對“嚴禁非法運營的摩托車、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等車輛上道路行駛”,規定違反者將被扣留車輛,處500-2000元罰款。
非機動車遇到救護車不讓行也將受罰
為生命留出“綠色”通道,《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車輛遇有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應停車讓行。車輛遇有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應當主動讓行。”
針對上述情況,沒有停車讓行和主動讓行的,對機動車將處以200元罰款,非機動車處以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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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駕駛電動車不開燈易釀車禍 4種情形下極危險
最近有讀者反映,不少人晚上騎電動車不開燈,且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讓司機們很擔心也很頭疼。夜間騎車不開燈,這是為什么?是習慣了不開燈還是為了省電?這種做法有多危險?
第一個模擬實驗:中型轎車從機動車道駛準備在路邊停靠時,不開燈的電動車快速從右側超車。
實驗發現,由于電動車不開燈,車前左側駕駛位上的司機很難發現右后方有電動車。等電動車行駛到跟前時,大車車頭已靠邊,電動車速度又降不下來,被逼夾在道沿和車身中間。而如果機動車此時向右打方向的速度快一點,或電動車的速度更快一些,很可能導致電動車被卷入車輪下。而如果路邊是崖坡,電動車則很可能被逼翻下崖。
第二個模擬實驗:行駛在機動車道中間的電動車在不開燈的情況下突然加速,欲越過右側機動車進入前方右側路口。其實不論是白天還是晚上,這種情形都非常危險。
實驗發現,電動車不開燈,司機很難提前注意到電動車動向,等電動車出現在車頭前方時留給司機的反應時間連1秒鐘都不到。還好,參與實驗的大車司機反應夠快,迅速踩下剎車,看著電動車從車頭前一兩米擦身而過。如果司機提前沒有這是做實驗的心理準備,或機動車速度較快,可能會撞上電動車。
第三個模擬實驗:在夜晚沒有紅綠燈的小十字路口,中型轎車對面遠遠有一輛小轎車開近并打開了遠光燈,與兩輛轎車行進方向垂直的路口上突然出現一輛電動車,沒有開燈,正欲快速從兩車之間穿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