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政府是中國最基層的政權,但權不大,百姓辦事都得往縣城跑。不過,這種情況在浙江有了改變。近日,我省出臺被稱為“強鎮擴權”新政的《浙江省強鎮擴權改革指導意見》,賦予省級中心鎮、重點是小城市培育試點鎮更多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以后,開個結婚證、辦個土地證……許多事兒再也不用跑縣城了。
根據這一新政,上述強鎮將被賦予與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縣級管理權限。比如紹興錢清鎮一年的地區生產總值有三四百億元,比有的普通縣還要多。對這樣的“強鎮”,此次被賦予擴大激發發展活力的經濟管理權。今后,鎮里將擁有有關企業(貿易)主體、個體工商戶和社區社會組織的備案登記權、建設工程管理權等77項經濟管理事項。
賦予強鎮的社會管理權限有60項,包括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等證照的辦理權,以及社會救助、民政優撫等許多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權限。
對于廣受關注的“財權”,強鎮將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體制。具體來說,就是在劃分收入的基礎上,明確事權及相應的支出責任。對承擔超鎮域范圍提供服務的重大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項目,建立縣鎮兩級財政共擔機制。
新政還賦予強鎮查處違法行為的綜合執法權,在鎮里設立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派出機構,集中行使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關系密切、多頭重復交叉執法和多層執法問題比較突出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進城的農民兄弟也將因新政受益。新政全面放開強鎮落戶的限制,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進城農民將繼續保留土(林)地承包權、宅基地用益物權、農村集體資產股權等權益。”而且,新政后的進城農民將享受城鎮居民同等的就業、養老、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記者 陳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