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4日在京召開的東亞次區域禁毒諒解備忘錄(MOU)簽約方第一屆緝毒執法會議上獲悉,柬中老緬泰越6國將探索建立包括情報交換、案件偵查、專項行動、調查取證、嫌犯遞解、反洗錢調查以及執法培訓、設備支援在內的緝毒綜合執法機制。
本次會議由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亞太地區辦公室組織、中國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承辦。柬埔寨、老撾、緬甸、泰國、越南派出主管禁毒執法事務的高級別官員與會,香港警務處毒品調查科負責人作為中方代表團成員參會。
中國國家禁毒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在會上表示,近年來,在世界毒品形勢持續惡化的大環境下,次區域緝毒執法面臨一系列新的重大挑戰。中方愿與各國攜手建立和完善次區域緝毒執法合作新機制,將其建成中長期執法合作平臺,在打擊本地區毒品犯罪中持續發揮作用,為維護地區乃至世界和平發展作出貢獻。
劉躍進說,中方將按照習近平主席提出的“親望親好,鄰望鄰好”的合作精神,秉持“親、誠、惠、容”理念,繼續堅持把東亞次區域禁毒諒解備忘錄作為周邊禁毒合作優先方向,與各方共同推動相關機制發展。中國作為機制的主要發起國和承辦國,將繼續在機制中發揮積極作用,推動機制成為國際禁毒合作的典范。
各方高度贊賞中方長期以來為次區域禁毒合作付出的不懈努力,充分肯定了中方提交的執法機制構想方案。
會議決定,要進一步拓展機制的內涵和外延,豐富合作形式、深化合作領域。要堅持機制的包容性和開放性,擴大同其他地區和有關國際組織的溝通合作,不斷提升機制的工作效果和國際影響力。
根據上述共識,會議通過了由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和中方起草的會議紀要,確定了首批聯合偵辦的“目標案件”和聯手緝捕的“目標毒犯”。(完)(鄒偉、劉政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