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電 明年起,陜西省十個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韓城市將全部統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和發布包括PM2.5在內的六項大氣污染物指標。
2012年~2013年,陜西省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楊凌等7市(區)39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具備了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6項指標監測能力,今年,陜西省繼續對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4市13個國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進行了升級改造建設。從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十個設區市、楊凌、西咸新區、韓城將全部統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按照新標準要求開展監測和信息發布。屆時,各地群眾都可以及時了解到所在城市的空氣質量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