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為減輕企業負擔,保護企業合法權益,規范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企業的收費行為,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共同發布了《關于公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將我市現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編制成目錄清單并公示。
取消未按規定報批的收費項目
根據《通知》,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相關要求,凡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程序報批。未按規定報批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不得以公示形式變相合法化。并要將各項取消、停收、免收和降低標準的涉企收費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我市明確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同時,《通知》還明確按分級管理原則,市和各區(市)縣發改局(經發局)、物價局、財政局、工業主管部門要分別編制、公布本級、本地區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目錄清單,并依照法定職責監督管理本級、本地區各收費單位向企業實施收費的行為。根據《通知》公布的市級部門和單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14),我市明確了包括機動車抵押登記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等在內的39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收費單位應公示收費相關內容
此外,《通知》還明確了收費單位應在收費場所按照“醒目、固定、長期”的要求公示收費相關內容。公示內容包括:執收單位、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收費性質及投訴電話(12358)。公示形式可以是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公示牌(欄)和單項小冊子等。對收費單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將由發改(經發、物價)、財政等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實習記者 徐璨 記者 侯初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