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向媒體反映,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2012年開通了“翼拍照”平臺。平臺有184家簽約照相館,這些照相館有資格代替公安機關為老百姓拍攝出入境證件照片。但這些照相館卻以此提高收費。昨晚,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就此回復稱,我省“翼拍照”平臺未設任何門檻和準入條件,不存在簽約、指定照相館的問題。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表示,2012年7月起,借鑒廣東、重慶等兄弟省市的經驗,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啟用了出入境證件相片“翼拍照”平臺,提供社會化采集相片服務,不僅緩解了群眾在窗口排隊拍照的問題,也為群眾提供了更多、更便捷的拍照方式。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北京、廣西、四川、江蘇、海南、云南、新疆、遼寧、吉林等十余個省市區開展此類便民服務。
我省“翼拍照”平臺未設任何門檻和準入條件,不存在簽約、指定照相館的問題。任何個人或照相館登錄.e-photo網站,選擇“個人注冊”或“相館注冊”,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根據出入境制證相片標準拍攝相片,即可上傳。
個人或相館均可打印回執單,供辦理出入境證件使用。“翼拍照”平臺由電信部門運營,根據其上級主管單位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個人或照相館收取信息服務費3元/張。出入境部門未從中收取任何費用。此外,全省各出入境窗口還可根據群眾需求,提供免費拍攝數字相片服務。
關于群眾反映照相館多收費的問題,這是照相館自行定價,與出入境管理部門無關。
關于群眾反映在出入境窗口自行提供相片無法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問題。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稱,出入境證件電子化后,制證相片標準提高,要求使用數字相片或膠片沖印相片(非數碼打印相片)。若個人在窗口用存儲介質提供數字相片,會因安全問題無法直接導入使用。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表示,今后,我省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繼續秉承“出入有境,服務無境”的精神,不斷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服務水平,真正將好事辦好,讓群眾感到方便、實惠和舒心。(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