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科學治土確保“吃得安全住得放心”
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委員建議
□ 本報記者 朱寧寧
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是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工作。
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在分組審議中,結合本次執法檢查報告內容,委員們就如何進一步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吃得安全住得放心”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見建議。
大力推進依法治土
報告指出法律實施中存在配套法規標準不健全、規劃制度有待落實的問題。多位委員對此十分關注,提出要把法律的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增強法律監督效果,推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進行。
“從執法檢查所反映的問題看,把法律建立的制度執行到位還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報告列出有27個法律條文還沒有執行到位,有的可能都沒有啟動。法律施行一年多了,有的規定還沒有見到什么新的改進,有的原有規定現在也沒有及時進行修改完善。”為了切實推動法律的嚴格執行,李飛委員建議國務院在向人大常委會回復落實情況時應有一個時間表,“不能說有關問題研究了、提出了改進辦法,法律過幾年再執法檢查的時候,基本還是原地沒動,只是研究了研究,見不到具體的操作措施”。
李學勇委員建議把相關配套制度、規劃、措施進一步落實好。盡早出臺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辦法等配套法規制度,加強行政法規與法律的銜接。此外,法律中對土壤污染防治的鼓勵和保障措施作出的明確規定也需要具體細化來加以落實。
程立峰委員強調要為法律實施提供保障。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公開曝光重大違法案件,對違法行為形成震懾、威懾。同時,還要保持戰略定力,依法打好凈土保衛戰、攻堅戰、持久戰。
加強科學技術支撐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條對土壤污染防治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應用以及人才培養有明確的規定。分組審議中,如何進一步發揮好科技支撐的作用也是委員們的熱議點。
叢斌委員注意到報告中提及“當前土壤污染修復和風險防控專業人員嚴重缺乏,專業人員培養不足。治理和修復關鍵核心技術原創性不強,科技研發投入評價機制不完善”。“這點到了目前土壤污染修復的死結,也是關鍵。現在對土壤污染修復的方法可能都不盡如人意。建議科技管理部門和農業農村部在土壤修復這方面還要多一些科研立項的支持。”
“從檢查聽取匯報來看,從國家層面到地方都投入不少,但是現在各干各的,投入不少,成效卻有不理想的地方。”竇樹華委員強調要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整合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做好研發、轉化、應用和推廣工作。同時,要高度重視土壤污染修復的經濟技術分析。選擇先進高效、經濟實用的技術,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科學推動土壤污染修復。
程立峰說,土壤污染治理與大氣、水污染防治有一定不同,要堅持和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的土壤污染防治分類管理、風險管控的原則,結合國情,在積極開展重點地塊治理修復的同時,多采取土地功能調整、種植結構調整、污染地塊暫時不進行開發利用等方式方法,同時進一步加強對低成本治理技術的應用研究。
王硯蒙委員建議進一步加強土壤污染防治人才隊伍建設,強化科技支撐能力。“技術水平是土壤污染防治的硬件能力,必須進一步強化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撐的能力,建立科學投入機制,打造強大的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儲備庫。”
加大普法宣傳力度
分組審議中,多位委員建議,進一步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傳普及力度,凝聚公眾合力,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協同共治的新局面。
“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形成對行政法律機制的制衡和對環境調節市場機制的監督,有利于克服行政命令機制和經濟激勵機制的缺點,改變環境保護的困境。但目前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仍缺乏。”田紅旗委員建議完善土壤環境信息發布制度,實現公民都有權利獲得公共機構所掌握的環境信息,有權參與環境決策,對于不尊重上述兩項權利或違背環保法律的公共決策,公民有權利提出質疑。同時,應鼓勵和引導公眾參與和支持土壤環境保護,逐漸樹立保護土壤的理念。
李銳委員建議各地創新方式方法,充分運用新媒體等手段,持續加大宣傳教育和科學普及,增強公眾土壤污染防治意識,自覺踐行綠色低碳生活。“要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公布環境違法企業信息,加強社會公眾對環境違法行為的監督。鼓勵公眾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反映土壤污染問題,形成全社會重視、關心、支持和參與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的濃厚氛圍。”
景漢朝委員在發言中也強調,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土壤污染防治意識。“不能僅僅把土壤污染防控認為是行業的事、認為是哪個部門的事,這是全社會的一件大事。因此,要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重視、人人防控風險的風氣,才能從整體上、從長遠上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