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我國已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但一些企業仍然通過走私等方式進口洋垃圾。在今天(3月30日)的生態環境部新聞發布會上,有關負責人對我國去年打擊洋垃圾非法入境的情況進行了介紹。
去年我國共立案偵辦廢物走私犯罪案件110起
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司長 任勇: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后,鞏固改革成果仍面臨一些新挑戰。例如,一些不法企業和個人受利益驅使,通過偽報、“影子商品”“螞蟻搬家”“偷梁換柱”等隱蔽方式走私洋垃圾,增加了執法打擊難度。2021年,海關總署共立案偵辦廢物走私犯罪案件110起,查證涉案廢物4.2萬噸。另外,再生原料進口、保稅維修、再制造等新業態快速發展,存在一定的變相進口洋垃圾的風險。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意見提出的全面禁止進口洋垃圾的決策部署,制定實施深化鞏固禁止洋垃圾進口工作方案,會同海關、商務等部門,聚焦主要矛盾,守住進口、鑒別、出口等關鍵環節。
我國在產在用新污染物有數萬種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的概念,新污染物指的是哪些污染物?它“新”在哪兒?有什么特點?在今天的生態環境部新聞發布會上,有關負責人做了詳細解讀。
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尚未納入環境管理或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
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司長 任勇:目前國際上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類:一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二是內分泌干擾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這四類界定為新污染物,前提是排放到環境中。
去年共批準登記564種新化學物質
新污染物涉及行業眾多,產業鏈長,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研發較難,需要多部門跨領域協同治理。在今天的發布會上,有關負責人表示,治理新污染物重在“篩、評、控”和“禁、減、治”。
近年來,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首先修訂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制定了《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方法》等技術規范。加強源頭準入管理,持續開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
例如2021年,共批準登記564種新化學物質,提出500多項環境風險控制措施。此外,有關部門已印發兩批《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列入共計40種應優先管控的化學物質,并淘汰了20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目前,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個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間我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總體要求、主要目標、行動舉措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