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是中央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提升資本市場功能、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安排,也是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設的重大舉措。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關于為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保障意見》),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保障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交所順利推進,保護中小企業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保障意見》要求各級法院在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角度深刻認識妥善審理涉新三板、北交所及其掛牌公司、上市公司案件的重要意義,結合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北交所、深滬交易所“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具體把握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司法需求。
《保障意見》就依法保障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交所順利推進提出具體措施,包括依法保障證券監管部門行政監管和北交所自律管理,充分尊重新三板作為國務院批準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改革實踐和業務規則,對北交所及其上市公司所涉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轄,全面參照執行科創板、創業板司法保障意見等各項司法舉措。《保障意見》指出,由于證券法對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規定相對原則,新三板在深化改革中探索出一套以行政監管規則、交易所自律管理規則為主,適應“層層遞進”市場結構的制度體系。人民法院在司法中要尊重改革實踐,在不違反法律原則與精神的前提下,參照適用相關監管與業務規則。
針對北交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的定位,結合“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特點,《保障意見》從提供優質司法服務的角度,提出了支持中小企業借助資本市場做大做強的若干具體措施。包括通過依法支持證券中介機構服務中小企業掛牌上市融資、按照“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對虛假陳述民事責任予以區別對待、秉持資本市場“三公”原則依法降低中小企業融資交易成本、優化審判執行程序降低創新型中小企業訴訟成本等具體內容。亮點在于,《保障意見》針對新三板、北交所掛牌上市中小企業尚屬創業成長階段的實際情況,不僅要求通過優化審判執行程序降低企業訴訟成本,還規定了審理對賭協議、定向增發等類型案件的具體指導原則,明確了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的導向。
考慮到嚴格司法對于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礎性地位和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需要,《保障意見》規定了嚴厲打擊違法犯罪、防范通過破產程序損害投資者權益、規范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行為、健全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等措施,目的在于守住法律底線,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保障意見》的出臺,有助于通過司法審判推動形成市場參與各方依法依約行為、資金信息有序流動、主體歸位盡責及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的良好市場生態,也將為投資者放心投資、中小企業大膽創新創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總臺央視記者 張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