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市吳江區打造“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平臺,讓群眾進一扇門、解決各類問題;湖北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成立訴調對接工作室,提高了訴前、訴中調解勞動爭議成功率;江西贛州市尋烏縣南橋鎮推動干部下沉聯系群眾,讓矛盾糾紛及時就地化解……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國范圍內評選出104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入選單位的工作方法、探索創新都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
“楓橋經驗”源于浙江諸暨市楓橋鎮,是土生土長的中國智慧、東方經驗。60年來,“楓橋經驗”在實踐中不斷豐富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各部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為續寫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新篇章提供了強大助力。
“楓橋經驗”歷久彌新,帶給我們的一個寶貴啟示是要大抓基層,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只有把基層的事解決好,把群眾身邊問題解決好,人民才能安居樂業、社會才能安定有序、國家才能長治久安。這次評選出的104個“楓橋式工作法”,涉及鄰里糾紛、勞動爭議、信訪積案等方方面面,包含能動司法、訴源治理、實質化解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機制。它們之所以管用有效,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可,關鍵就在于因地制宜、扎根基層。104個入選單位所在地的地理條件、發展情況、民風民俗、矛盾問題各有不同,但都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預防、調解放在前面,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一線。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豐富的基層民主形式、多元解紛機制,有助于增強基層社會吸納群眾意見、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有效實現聽民意、解民憂、紓民困。為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效能,我們要持續推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同時依靠基層組織和廣大群眾,充分發揮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我們要把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讓基層涌現更多更好的創新實踐,讓群眾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 人民日報 》( 2023年12月07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