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關于做好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印發,從建設任務、建設程序、建設條件、工作要求等四個方面,對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建設工作給出了詳細的指導。
《通知》對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地區提出了四點明確條件:具有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基礎;具有發展戶外運動的積極性;具有廣闊的戶外運動發展空間;地方財政狀況穩定。同時,按照地市謀劃、省內推薦、國家復核、建設實施、政策支持、總結推廣等程序有序推進。
與《通知》同步發布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方案編制要求及參考提綱》則為各目的地建設提供了思路和指南。各地在推薦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項目時,需對建設地區基本情況、建設范圍、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組織實施等方面計劃進行具體說明。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關于建設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7年,初步形成一批較為成熟的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建設經驗,輻射帶動作用得到顯現。到2030年,建設100個左右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使其設施建設、服務供給、管理水平、國際影響力全面提升,助力戶外運動參與人數持續增長,推動戶外運動產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天津財經大學商學院教授梁強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發布的《通知》是對《意見》的延續和落實。“《通知》為各地明確了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建設標準、申報流程,明確了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對我國戶外運動發展有重要意義。”
《中國戶外運動產業發展報告(2023-2024)》顯示,與2019年相比,2023年與戶外運動相關的旅行訂單人次增長14.99%,2024年上半年的同比增速達到59.78%。截至2024年10月,體育總局、文化和旅游部共認定74家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基地,2024年1至9月,吸引參與和體驗人次達1.34億,同比增長8.86%。
梁強表示:“近年來,戶外運動已逐漸成為我國體育產業中的強勢業態,同時也是全民健身優勢產業。《意見》與《通知》的相繼出臺,形成了政策‘組合拳’,為戶外運動產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