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是選擇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還是一味容忍?王老吉的選擇是不惜一切代價討回公道,而在歷經曲折的維權路之后,法院的判決給了王老吉最好的安慰。據《新京報》報道,歷時兩年半、在業界有著“中國裝潢第一案”之稱的加多寶與王老吉的“紅罐之爭”終于等來了判決。廣東高院宣布,紅罐涼茶裝潢歸王老吉所有,加多寶構成侵權,加多寶應立即停止使用與王老吉紅罐涼茶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裝,并在七日之內賠償廣藥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
《新京報》報道稱,自2012年廣藥集團收回加多寶對“王老吉”商標的使用許可,雙方合作分道揚鑣后,在全國各地發起多起訴訟。至今在已宣判的“改名案”、“十罐七罐”案、“七連冠”等多起廣告案中加多寶全部敗訴。而“紅罐之爭”是多起官司中最重要的一起,該案的成敗意味著誰有權利在包裝上使用紅罐,也因此被稱為是“中國裝潢第一案”。
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蔣志培此前指出,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與該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當一個有注冊商標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具備完整性與統一性,其特有的包裝、裝潢在很大程度上將通過商標在消費渠道中形成認知并建立商譽。在商標權屬明確的前提下,該包裝、裝潢不應與商標權割離,否則勢必會導致相關消費群體造成混淆困擾。而此次廣東高院的判決也指出,“王老吉”商標已與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的其他要素緊密結合、密不可分,一并構成本案的包裝裝潢,紅罐包裝是不能脫離王老吉商標而單獨存在的。
《新京報》指出,12月19日,廣東省高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加多寶全部訴訟請求,加多寶敗訴,被判侵權,并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根據判決結果,加多寶公司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與王老吉紅罐涼茶包裝裝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裝裝潢,停止生產、銷售上述包裝裝潢的產品,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銷毀所有載有被控侵權產品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并在7日內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維權費用265210元;且須連續7天在指定媒體刊登聲明,公開消除影響。
“紅罐案”的判決也引發營銷界人士的熱議。一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指出,隨著廣東省高院判決的生效,加多寶不僅面臨巨額索賠,而且將不能在使用紅罐包裝,其原有針對紅罐包裝而設計的整個營銷體系也將面臨更換危機。而王老吉在關鍵的“紅罐案”中勝出,可能使其率先從與加多寶對峙的二次元格局中突圍,為進一步打開國際市場帶來契機。來源:http://.chinacenn/News/20141220-200245.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