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是國慶節,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頒布施行一周年。一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從旅行社到旅游者,在我國第一部旅游法規范下步入全面依法治旅、依法興旅的大道。365天的實踐表明,旅游法對有效保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建立機制 加強協調
9月30日13時至10月1日17時,國家旅游局接到咨詢投訴電話45件,全天無重大投訴、無安全事故報告。撤銷“假日辦”、成立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后第一個長假首日,全國旅游市場平穩。
“正如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強調的,建立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是貫徹落實旅游法的具體行動。”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說,旅游法施行一周年,中央宏觀指導、統籌協調我國旅游發展已經進入新階段。
“旅游法第七條明確規定:國務院建立健全旅游綜合協調機制,對旅游業發展進行綜合協調。”中國旅游報社社長、國家旅游局綜合協調司原副司長高舜禮說,建立國務院旅游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反映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旅游業發展的高度重視,更重要的是貫徹實施旅游法,這對省市縣各級政府抓旅游有明顯示范效應。
從地方政府到旅游企業,圍繞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旅游需求,進一步通過改革促進旅游供給,尋找困擾旅游業發展問題的治本之策。
依法治旅 各地提速
今年國慶節,新修訂的《云南省旅游條例》正式實施5個月。作為云南這個旅游大省與旅游法銜接的第一部地方性旅游法規,條例實施標志著云南旅游法規體系完善邁出新步伐,為云南旅游強省建設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撐。而新修訂的《海南省旅游條例》,將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前海南省依照旅游法,在全國率先出臺針對性強的《海南省旅行社經營規范(試行)》,以推動旅行社及導游告別“零負團費”經營怪圈,引領海南旅行社業界轉型升級。海南省旅游委負責人表示,作為中國旅游改革創新的試驗區,海南省將認真貫徹落實旅游法,加速海南旅游業轉型,從粗放低端走向精細化規范化。
據悉,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旅游法執法檢查已經啟動,由三位副委員長任組長的檢查組,9月至10月中旬將赴浙江、海南、四川、陜西、寧夏等省區進行檢查,同時委托北京、吉林、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廣西、甘肅等8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區域旅游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執法檢查組將采取實地考察、個別走訪、隨機抽查等明察暗訪形式,深入群眾了解各地旅游法實施情況。
依法維權 文明旅游
嚴格遵守旅游法接待服務標準,絕不增加自費景點,如有違約旅行社自罰賠付每人500元;絕不更換合同景點,如有違約旅行社自罰賠付每人500元;絕不增加購物點,如有違約旅行社自罰賠付每人500元。這是海南一家旅行社的規定。成立遵法導游小組,嚴格獎懲,正成為各大旅行社貫徹旅游法的通行做法。
依法治旅的效果,歸根結底旅游者說了算。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特別強調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零負團費”、強迫消費、違規“一日游”等問題治理情況進行檢查。
邵琪偉說,旅游關聯度很大、關聯部門很多,和旅游相關聯行業部門110個,關聯密切的29個,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需要相關部門形成合力。按旅游法明確規定,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正在逐步落實。推動我國旅游健康發展,在充分發揮地方政府、旅游業組織者、實施者、管理者作用的同時,有賴于旅游者法治意識的覺醒。
“法治意識的覺醒,包括認真踐行旅游法明確的文明旅游責任,也包括依法維權,防止過度維權等。”邵琪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