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這新聞本不該出現——“燕郊一小區業主建‘武功隊’維權”。(10月8日《新京報》)
小區物業雇請保安,暴力阻撓業主維權。收停車費,不聽業主意見;業主維權,被圍攻被恫嚇。業主組隊練詠春,請來八卦掌師傅教推手,以壯聲勢。最終保安隊長因打人被拘,業主也成立業委會,武術維權開始轉向法制維權。
僅從最后結果看,似是皆大歡喜的大團圓敘事。但不要忘了標題中那噱頭十足的“‘敵’后武功隊”。維權之路,曾灑滿血淚。這是必須倒推回去,且要高度正視的問題。
小區地處京津冀交界,“屬‘三不管地帶’”。這句看似尋常的套話,其實暗含一個預設判斷,就是所謂多省交界處,天然就該是魚龍混雜的法外飛地、治安盲區。但法律意義上,沒有任何一地應是獨立超然于法治之外的。如果公職特別是司法人員,腦里也有個“九龍治水”的“三不管”思維,并以此為轄區治安亂象開脫,那就是完全失職瀆職不作為,是該受罰的。
住建部門早制定了諸如《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指導規則》的行政規章。而該小區即便前不久成立業委會,竟然不但沒起到“維護小區管理秩序、維護業主權益”作用,反而事涉業主利益的正常維權訴求,卻遭遇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尷尬的“三不管”,甚至還要面對保安暴力毆打,恐嚇威脅。最后是在業主退無可退的絕境下,才會想起撿起最簡單粗暴最原始的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濟,成立“武功隊”。
“武功隊”一度暫時壓制住保安的暴力沖動,這不但不值得高興,反讓人備感悲愴酸楚。一是為法律悲哀:如果在業主正當維權卻遭數次毆打后,法律能及時作為,使施暴者依法受嚴懲,用司法權威震懾暴力沖動,也就沒有后面“武功隊”什么事了。
二是從維權坎坷之路看,業主和物業博弈力量的對比相差實在太過懸殊。物業幾乎壓倒性強勢,且雇傭的閑散人員等打手式“黑保安”,坐地斂財,肆意收費的流氓做派,完全視法規為無物。何以膽敢如此囂張跋扈肆意妄為,誰不服打誰?背后是否有什么說不清的關系背景,有無更高層級利益牽連,也值深究。
希望,再不要出現靠拳頭說話的武功隊維權,公共職能部門不能有“三不管”懶政思維,而要充分相信業主自治能力;但一旦出現欺凌惡霸一方的黑惡物業保安,也該司法重拳整治,不偏不袒,絕不手軟。如此,業主正當維權,才坦途一片,成本最低,更為可期。李曉亮(華西都市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