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一家足療店的經理何某在離職前關掉店內監控,偷走店內營業款與女友李某攜款潛逃。日前,豐臺區人民檢察院分別以涉嫌盜竊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批準逮捕了何某、李某。
何某在一家足療店從事管理工作,2014年6月產生了離職念頭。經和女友李某商量,兩人認為應該從足療店偷點錢后再離開。
7月初的一天,交接班時因收銀員請假,何某負責保管收銀臺鑰匙及營業款兩萬余元。何某趁老板外出之機關閉店內的監控,偷走了兩萬多元現金,并從老板辦公室偷出1萬多元后離開。偷到錢后,何某電話通知女友,李某迅速收拾好兩人的行李前往快捷酒店與男友會合。二人將贓款留下部分零用,其余存入銀行后準備外逃。
足療店老板回到店中發現錢款不見后報警。由于何某用身份證租了輛車,警方很快在高速公路將兩人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