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黔東南州麻江縣一新郎官駕車迎親途中,被交警查獲系無證駕駛。不過,當得知其將在次日舉行婚禮時,福泉交警決定,待其婚禮結束后再對其進行行政拘留15日。
3月10日下午15時,福泉交警大隊民警在205省道183km+200m(皂角井)處定點執勤,在對福泉方向駛來的貴HP6730號小車例檢時查明,駕駛人王某并未辦理駕駛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依法將車輛暫扣,并告知駕駛人將面臨15天行政拘留和罰款1000元的處罰。
當得知要被行政拘留后,王某情緒失控,哭了起來。原來他將于第二天在老家舉行婚禮。聽對方這么一說,民警立即通過電話向當地派出所以及村委會核實,證實其所說不假。
經福泉交警大隊研究同意,執勤民警決定對駕駛人王某某辦理暫緩拘留的手續,允許王某某辦完婚禮后再接受處罰。易盛武 記者 張仁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