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濟南市城鄉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會議召開,市建委通報3名違規在企業、協會兼職任職干部被清理。(詳見《齊魯晚報》12日C10版)
干部兼職是個老現象。盡管中央三令五申、屢次清查,但在一些單位卻仍是流行病。從政和經商應該是兩條平行線,領導干部之所以熱衷到企業兼職,并非能耐有多大,說白了是錢權聯姻。
即便真是干干凈凈為官經商“兩不誤”,又怎能阻止人們的腐敗遐想呢?對企業來講,看中的則是領導手中的權力、干部握有的資源,一旦官商糾纏不清,這樣的“各取所需”,必然會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滋生灰色腐敗,其危害性怎可小覷?
清理干部企業違規兼職,可謂切中要害,對各級官員來講,既是要求更是警告。需要窮追不舍的是:干部違規兼職,不能只限于職務清理,對違規問題也必須處理到位。應看到,干部違規兼職,必然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權力尋租獲得了多少利益分羹,謀取了多少額外報酬,是否還涉及其他之事?對這些問題,紀檢監察部門既要順藤摸瓜、一查到底,更得依紀依法問責法辦,讓“隱性腐敗”無所遁形。
摘掉紅頂商帽、清退崗位并不難,難的是讓“權力兼職”也能斷根。從這個角度來講,不光要權力自我凈化、真正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更應徹底糾正政府職能錯位、越位、缺位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