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縣兔坂鎮派出所炮制的冤假錯案有幾多?!
警察本應遇到人民生命財產受到侵害時能挺身而出,秉公辦理案件更是他應該肩負的責任,但山西省臨縣卻出了個荒唐的派出所所長。他對發生在眼前的案件視而不見,甚至還對這些違法行為進行縱容;他濫用職權、甚至向涉案當事人索要錢財,在索要未果下就炮制冤假錯案,嚴重地影響了山西省臨縣司法公正形象!
近日,山西臨縣兔坂鎮一些村民代表,向我網反映了當地派出所所長辦案的三個案件情況。經了解和分析村民代表們提供的相關證據,這三個案件均為打架斗毆導致對方輕傷,案件發生在2012年和2013兩年里。但也就是兔坂鎮派出所所長的個人所為,導致了法律天平的嚴重失衡,甚至搞出冤假錯案來。目前三個案件的當事人或者家屬都在為自己的案件奔走,甚至他們已經把這些案件整理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實名舉報,但都石沉大海。
一、 楊全保案
當事人情況:楊全保目前還在服刑中,等待他的還有半年刑期,其家人為其的冤情還在極力奔走中。
發案時間:2012年11月
案情簡述:楊全保和妻子與同鎮的張永明,因所欠的水泥款發生口角,由于張永明飲酒后沖突升級成為楊全保妻子與張永明的肢體沖突,雙方各自負傷。楊全保至始至終都沒有動手,當時在場的多人可以作證。但該事件后由張永明報案至免坂坡派出所,2012.11.19日上午,該所所長劉平約楊全保到派出所調解案情,楊全保到派出所后,劉就明確和楊全保要錢撤案,因所要的金額較大,楊全保不同意;同日下午3:00,劉平將楊帶到臨縣縣城,并威脅其說,“交不交錢,不交就把你送監獄里”。楊還是不同意,最后兔坂派出所所長劉平就把楊保平真的送進了監獄!事后檢查機關提起公訴,楊全保敗訴!
案情疑點:
1、兔坂派出所所長在此案找的證人都系張永明的親戚,其證言本就不足為信,而且前后有極大出入,而且該案件發生地點派出所都不能確定,其就給該事件定案,其目的何在?
2、威脅楊全保相關證人不讓其出庭作證;
3、楊全保2012.11.19本來是去派出所里理調解事情,反而無緣無故成了投案自首;
4、劉平一手遮天一些案件筆錄都是由其造假形成,楊全保一案中,楊全保并沒有打人,但劉平卻以其投案自首處理,在筆錄中也沒有體現,系其造假所為。
二、劉連平案
發案時間:2012年4月19日
案情簡述:(劉連平口述)2012年4月19日上午9時許,兔坂派出所所長劉平給我打來電話,讓我去兔坂政府協商調解我和苗二小之間的事情。我想兔坂鎮政府有劉所長和鎮政府曹書記的幫助協調處理,真是久旱逢甘霖了!我就一個人去了鎮政府,從11時開始調至3點許,因分歧較大,沒有調解成功,我要回家。恰被劉平所長叫住,讓我在他辦公室再商量商量,后我和劉所長正說話中,白志喜和他兒子(不知叫啥)也進了所長室,便插嘴說:我的車影響他著了,我告白志喜說,這個事與你沒有關系,咱們也不用商量,話剛說完,白志喜的兒子就打我,白志喜也打我,劉所長將我拉到院子里,白志喜父子追出院里打我,我又跑回所長辦公室,他們又追回去打我,后所長又將我拖到院子里,被一擁而上的六、七個人毒打一頓,其中打我的人中有我認識的白志喜、苗利平,他們都是苗二小的親戚,剩余的人我不認識,這期間劉平所長始終沒有阻止過讓那些人不要打我。
案情疑點:公安機關是保護合法公民不受非法侵害的,但侵害就在其眼皮底下發生,而不制止,甚至發生地點還在派出所,很明顯是有意而為!
三、常貴厚案
發案時間:2013.3.3
案情簡述:常貴厚為兔坂鎮常家墕村村支書,2013.3.3,因天然氣管道公司未經村里同意私自占用。常貴厚和村委主任高愛榮前去現場查看。當即遭到同鎮王家峪村村民杜寶龍、杜二寶兄弟二人的毆打,常貴厚的肋骨被打斷兩根。當時派出所所長劉平路過,親眼目睹了事情的發生,對打人不僅沒有制止,直到常貴厚和鑒定出來,批捕兇手杜寶龍時,他已在逃。2013.5.21,村主任高愛榮發現杜寶龍蹤跡,然后報告給派出所所長劉平,劉平才派公安人員坐上村主任高愛榮的車才把人捉拿到案。但臨縣人民法院(2013)臨刑初字第158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卻赫然寫著,杜寶龍主動到案,這個主動到案情節就是派出所所長劉平造假的鐵證。
案情疑點:在逃到被抓,何來主動到案,劉平瀆職在前,枉法在后,為罪犯開脫減輕罪責,屬知法犯法!
三個同樣性質的案子,面對不同人,卻有了不同的結果。公安機關對案件的偵察結果,直接影響公訴案件的判決。如果身為公安機關的基層派出所就把案件不當會事,胡亂向法院提供一些所謂的證據,那么,試問公安機關的公信何在?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公正又何在?我們在此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視此事,嚴懲這種公安系統的害群之馬,并對這三個案件能夠重新審理,還老百姓一個公道! (中國吉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