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8月15日專電(記者 徐海濤)記者從安徽省紀委獲悉,蚌埠市原副市長劉亞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安徽省紀委調查,劉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利巨大;接受他人禮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安徽省紀委、安徽省監察廳研究并報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劉亞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現年52歲的劉亞,曾任安徽淮北市濉溪縣鎮長、烈山區區長、區委書記、蚌埠市副市長等職務。2013年6月,因涉嫌違法違紀被紀委帶走調查。今年7月9日,劉亞被控多項罪名,在安徽六安市中級法院公開受審。檢察機關指控,劉亞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三宗罪,涉案金額累計達16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