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見習記者 方 方 通訊員 方 武)商州區一男子為省事,讓朋友替自己照相辦理了身份證。日前,商州公安分局劉灣派出所民警經過人像比對系統查出劉某所使用的身份證照片非本人所照,依法分別給予兩人處罰。
據了解,今年29歲的商州區劉灣街道辦事處任塬村村民劉某,2007年在深圳打工時遺失了自己的身份證,由于當時要補辦銀行卡,必須使用身份證,劉某考慮到回原籍辦理身份證路途遙遠,費時費力也不方便,于是他打電話給同村的朋友史某,讓史某代他照相辦理身份證。礙于情面,史某拿著劉某的戶口本,用劉某的身份信息照相辦理了身份證。近日,劉某前往派出所換領身份證時,被省公安廳人相比對系統發現他所使用身份證照片非本人所照,涉嫌使用騙領居民身份證。根據《身份證法》規定,分別給予史某警告,并罰款100元,給予劉某罰款200元,并收繳其騙領的居民身份證。
據商州公安分局劉灣派出所的民警介紹,居民身份證是公民唯一的合法有效證件,任何人不得騙領、冒用他人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