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紀檢監察機關一季度立案查處9名縣處級46名鄉科級
違規配備使用公車 問題最突出
昨日,貴陽市紀委監察局組織召開2015年第一季度案件查辦情況新聞發布會。會上,貴陽市紀委常委胡斌就貴陽市紀委監察局2015年第一季度案件查辦和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情況進行通報。從查處情況來看,違規配備使用公車、辦婚喪喜慶、公款吃喝等問題突出。
一季度舉報829件
今年一季度,貴陽市紀檢監察機關接受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829件(次),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5.4%。處置線索175件,同比上升110.8%。立案130件,涉案金額1884.19萬元,挽回經濟損失430.28萬元,同比上升64.6%,其中,縣處級干部8件9人,同比上升166.7%,鄉科級干部45件46人,同比上升400%;結案85件,同比上升30.8%。給予黨政紀處分92人,同比上升24.3%,其中,縣處級干部4人,同比上升100%;鄉科級干部23人,同比上升130%。截至目前全市共對12人實施調查措施,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9人,同比上升72.7%。與此同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25起62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21人。
從處理的類型來看,問題相對突出的是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大辦婚喪喜慶、公款吃喝,分別占違規問題總數的48%、20%、12%。從結果上看,隨著查辦案件力度的不斷加大,第一季度查處各類案件的增幅明顯。
“五一”假期嚴查公車私用、公款旅游吃喝
“五一”假期臨近,公車私用、公款旅游吃喝等已被列為重點監查對象。為更有效的開展查辦案件工作,貴陽市紀委監察局也歡迎市民通過來信、來訪以及貴陽市紀委監察局網站、12388舉報電話等渠道檢舉、控告黨員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提供線索舉報。
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凡實名舉報的優先辦理、及時回復,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決不姑息、決不手軟,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據悉,對于沒有被立案調查的線索,紀檢監察機關將通過談話函詢、暫存處理、了結處理三種方式進行處理。
◎貴陽市科協黨組擅自調整被紀委立案人員職務
2015年1月27日,貴陽市紀委向市科協黨組下達對市科協辦公室主任曹鵬進行立案調查的決定書后,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劉元貴于2015年1月30日主持召開市科協黨組會,商議對曹鵬等8名中層干部調動事宜。此行為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四條“被調查人所在的黨組織應積極支持辦案工作,加強對被調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經立案機關或調查組同意,不得批準被調查人出境、出國、出差,或對其進行調動、提拔、獎勵”的規定,對曹鵬職務進行了調動。
貴陽市科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學理及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猛,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澤淵在黨組會上均未就曹鵬的職務調動提出反對意見。同時,調查中了解到,市科協黨組在召開此次重要人事任免會議前,也未通知所屬紀工委監察分局領導派人參加,嚴重違反了“三重一大”相關規定。
綜上所述,經貴陽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市委同意,對市科協黨組班子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處理。對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劉元貴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在全市通報批評;給予市科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學理黨內警告處分,調離現工作崗位,并在全市通報批評;對市科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猛,市科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澤淵進行誡勉談話,并在全市通報批評。
◎貪污賄賂和失職瀆職案件:
已移送司法機關的觀山湖區原副區長周杰一案。其在分管的打擊違法“種房”工作會上多次強調嚴懲違法“種房”,但自己卻暗地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違建戶的賄賂。
花溪區原政協副主席,石板鎮黨委書記吳同恒貪賄案。吳同恒濫用公權縱容違法砂石廠占地經營,收受相關人員賄賂,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息烽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梁高受賄,以權謀私。梁高在2011年至2013年擔任息烽縣交通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公路項目施工單位賄賂,并且以權謀私,違規私人經營息烽至遵義客運車從中牟利,梁高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紀違法案件:
烏當區東風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王有萍在房屋征收拆遷過程中,通過虛造房屋資料,騙取房屋拆遷補償款68萬余元,在紅線范圍內伙同他人修建違法建筑,騙取房屋征收補償款170萬余元,王有萍共分得54萬余元,同時,王有萍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牟取不當利益,收取“好處費”32.5萬元,目前王有萍已移送司法機關。
南明區云關鄉擺郎村支書王家云,在2012年富源南路拆遷征收過程中,采取虛假手段,伙同他人偽造材料為某公司違法建筑騙取國家征收補償款,涉案金額611萬余元匯入王家云及其妻、子賬戶中,王家云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今年1月30日,清鎮市水務局水資源科負責人龔冬艷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發放的“專家評審費”1000元,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案件:
對開陽縣宅吉鄉政府違規發放獎金、津補貼行為進行從嚴查處。2013年9月,開陽縣宅吉鄉政府違規向職工發放2013年維護烤煙收購秩序工作加班費,共計17.15萬元;2014年宅吉鄉政府領導班子又擅自提高標準多發放2013年目標考核獎金26.1萬元,違規發放2013年加班等津補貼25.3萬元,共計涉及金額68.55萬元。
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時任宅吉鄉黨委書記、現任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離退休干部工作局局長謝強作出撤銷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離退休干部工作局局長職務的處理;給予宅吉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丁寧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宅吉鄉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職務,并提名免去宅吉鄉鄉長職務;對宅吉鄉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武林海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失職瀆職,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烏當區委群工委副書記、區群工中心常務副主任、信訪局局長蘇國斌,烏當區交通局海事處副處長楊章慶、開陽縣水務局永溫聯合灌區管理所副所長鄧生奇、南明區市政所市政維護科科長郭鴻、云巖區頭橋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岳玖陽,今年春節期間,違法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規定,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觀山湖區金華鎮上鋪村黨支部副書記王朝林違規辦酒被立案調查,花溪區燕樓鎮機關黨支部退休黨員鄭文良違規辦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白云區艷山紅鎮擺攏村黨員劉天翔、郭明輝、楊成芬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打麻將、賭博受到黨內警告及其它處分。花溪區投促局黨組書記、局長黃昌偉因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和本人違規填報誤餐補助1700元,受到黨風警告處分。(貴州商報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