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送養之名賣親生兒,好賭老爸還將錢款揮霍一空。近日,20來歲的小伙張俊(化名),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福州晉安區檢察院查辦。
檢方介紹,2014年5月,張俊和女友未婚生子,女友為照顧小孩留在家中休養,張俊以打工太辛苦為由,辭去工作,沉迷于賭博。沒有經濟來源的兩人,無經濟能力撫養孩子,還欠下了高額外債。張俊為逃避撫養義務,產生了“送養”兒子的念頭,不顧女友反對,聯系了鄰居余某為中間介紹人,以3萬元的價格將出生僅17天的小孩“送養”給他人。之后,該筆錢款全都被張俊用于賭博。
幾個月后,張俊心生悔意,便讓余某要回小孩。余某不答應,張俊便拿刀威脅,最后張俊被警方帶走。收養孩子的那戶人家知道后,將孩子送回家人身邊。(海峽都市報記者 朱敏敏 湯先增 通訊員 鄭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