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淑娥 趙 青)近日,因一棵老榆樹引起的紛爭在洛南縣法院法官的實地勘察下,最終成功調解。
20年前,洛南縣靈口鎮黃坪村村民孫某、曹甲、曹乙同時從生產隊各自購得榆樹一棵,次年曹甲誤砍孫某榆樹,該曹隨即將自家榆樹抵償。2014年臘月,曹乙將曹甲抵償給孫某的榆樹砍伐用作蓋房的擔子和檁,且堅稱所砍榆樹為自家所有,在村組干部多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孫某告上法庭。日前,法官深入村組就該案進行調解。經過田間地頭實地勘察所砍榆樹現場,又邀請林業站工作人員一同前去曹乙家查看,并當場估算了所砍木材的經濟價值。經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雙方矛盾得以化解,被告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0元并當場予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