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敏 楊鑫)9月2日,商州區人民法院集中為37名案件當事人發放執行案款及執行救助款157萬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兩個司法解釋。根據這一解釋,商州區法院對全區執行案件進行了一次摸底核查,篩選出了一批長期逃避履行法律義務,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及時上報上級法院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斷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敦促有關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專項活動開展以來,商州區法院組織大型集中執行2場次,公布失信被執行人31人,移送公安機關協助查控逃匿被執行人16人,通過網上追逃成功抓捕被執行人2名,司法拘留9人,通過以上措施,已有33名被執行人全部履行義務,執行標的480萬元,執行了一批老大難案件,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有效保護了當事人勝訴權。同時,對那些窮盡了執行措施仍不能及時執行兌現的特困申請人,通過多方努力,爭取執行救助金38萬余元,緩解困難當事人的燃眉之急。
據了解,商州區人民法院自2011年以來,累計發放司法救助金270多萬元,救助困難當事人175案183人,解決了部分特困當事人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