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的著名評書表演藝術家田連元遭遇車禍案23日上午在遼寧省沈陽市沉河區法院開庭審理。肇禍者趙曉明醉酒超速駕車,致田連元的兒子田昱死亡及田連元等3人受傷的嚴重后果,被檢察機關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
沈陽市沉河區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2014年5月28日20時50分許,時年36歲的趙曉明醉酒駕駛吉AFD033號吉普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沈陽市沉河區青年大街二環路口南側200米處時,超速駛入道路左側,與由北向南行駛的四輛車發生交通事故,其中一輛本溪牌照的轎車由被害人田昱駕駛,其父田連元坐在副駕駛位置。事故造成田昱死亡,田連元及另外兩人受傷,車輛損壞。其中田連元頭部、脊椎等身體多處受傷。
經抽血檢測及調查,趙曉明系醉酒駕駛,且超過所限定的速度,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記者在庭審中看到,被告人趙曉明大多時間低著頭,其本人及代理律師多次向田連元及家人表示道歉,愿意接受懲罰,渴望獲得諒解。而田連元的訴訟代理人當庭提出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趙曉明的刑事責任。
據悉,法院將在庭后充分進行合議,擇期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記者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