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其中,通知表示,支持剛性購房需求。對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比例按照20%執行,降低貸款利率;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財政全額補貼所繳納契稅,面積在90至143平方米(含) 的由財政補貼80%所繳納契稅,面積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財政補貼50%所繳納契稅。新市民、青年人來并工作生活并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無需再提供落戶、社保、納稅等相關證明。
通知指出,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對居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按照20%執行。對符合條件的人才購買自住住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不受繳存年限限制,最高貸款額度按照100萬元核定。實施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
通知還表示,保障人才購房需求。對購買太原市住房且符合申請購房補貼條件的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20萬元、碩士研究生10萬元、 本科生5萬元標準發放一次性購房補貼。對其他大中專畢業或取得初級以上技術職稱(職業資格) 的人員,于本意見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在本市城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區兩級財政補貼,區級政府指定部門一次性發放2萬元臨時購房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