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韓昱)據財政部網站12月5日消息,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財政部研究起草了《關于政府采購領域本國產品標準及實施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在“對本國產品的政府采購支持政策”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政府采購活動中既有本國產品又有非本國產品參與競爭的,對本國產品的報價給予2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采購項目或者采購包中包含多種產品,供應商提供的符合本國產品標準的產品成本之和占該供應商提供產品的成本總和80%以上的,對該供應商提供的產品整體給予2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