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醫藥企業防范商業賄賂風險合規指引》,其中規定,醫藥企業開展學術拜訪交流活動,應當規范本企業醫藥代表和醫療器械學術推廣人員的職責及行為,并根據相關規定為醫藥代表進行備案并公示信息,督促醫藥代表和醫療器械學術推廣人員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機構的規定,依規開展學術推廣。與此同時,禁止醫藥企業向醫藥代表和醫療器械學術推廣人員分配銷售任務,禁止干預或者影響醫療衛生人員合理使用醫藥產品,禁止索取、統計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內設科室或者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開具的各類醫藥產品處方數量,禁止以直接或者間接方式給予醫療衛生人員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促使其開具醫藥產品處方或者推薦、使用、采購醫藥產品。(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