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靈活處理
“一般都收的是800元,考慮到是個人,不是單位報賬,我們就靈活處理,可以少點。”
嚴肅調查
樂山市氣象局局長李頂洪稱,開氣象證明的工作人員系新來。如果對個人收費了,一律退還。同時,將對相關人員嚴肅調查處理。
一場大雨泡壞了私家車,保險公司稱理賠需氣象部門出具“暴雨證明”。前不久,樂山市民吳帥(化名)到氣象部門開到了證明,正文內容不足40字,但要價800元。經討價還價后,最終以500元成交。然而,去年7月,中國氣象局就已出臺通知:為受災個人提供災害證明,免收服務費。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在樂山市氣象局暗訪發現,個人開具災害證明仍要收費。
市民反映
大雨浸車 要理賠先開暴雨證明
和氣象局討價還價 八百成五百
從8月6日晚至7日上午,樂山全市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小區地下車庫被淹,不少車輛被泡。吳帥的別克昂科拉也遭了殃,被雨水浸泡損壞嚴重。
“當時車庫里積水最深有1米,車子駕駛室進了水,發動機被泡了,車子基本算報廢了。”經檢查,吳帥的車子維修估計要8萬至10萬元。
據吳帥介紹,保險公司理賠員到現場查看后,說如果不是暴雨,就不能達到理賠標準。理賠員當時表示,除非氣象部門出具下過暴雨的氣象證明,才可以賠償。
隨后,吳帥到樂山市氣象局科技服務中心開具證明。一問,開證明要收800元。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之后,最終降到了500元。之后,吳帥拿到了一張A4紙打印的氣象證明,發票顯示收款單位為“樂山市藍宇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見到了這張氣象證明,正文內容為“據樂山國家基準氣候觀測站資料記錄:2014年8月7日降了大暴雨,日降雨量為100.3毫米。”不足40字,收費500元,吳帥覺得真的很貴,“但是不開證明也沒辦法,必須要啊。”
記者調查
“個人最少四五百,單位800元”
“非單位報賬,個人可靈活處理”
據公開資料顯示,去年7月,中國氣象局曾出臺通知,針對受災的個人客戶提供災害證明免收服務費。從去年8月起,各地已開始執行該通知精神,為何樂山還在收費?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以車主身份來到樂山市氣象局科技服務中心進行咨詢。當得知是來開具保險理賠氣象證明時,一位工作人員稱,開證明是要收錢的,收費800元。
“能不能少點嘛?”“個人的最少四五百元,單位的就一分不少。”
“有沒有收費標準嘛?”另外一名工作人員翻開《氣象信息經營服務費》的資料,說收費標準就是“氣象災害調查評估費用”,后面寫的是“協商”,“一般都收的是800元,考慮到是個人,不是單位報賬,我們就靈活處理,可以少點。”
當記者提到去年7月中國氣象局出臺的通知時,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這個通知,一直都要收費的。該工作人員還表示,8月7日的這場大暴雨后,來開這個證明的人還不少。
氣象局回應:
工作人員是新來的
曾經收費一律退還
對此,樂山市氣象局法規科負責人表示,氣象臺站在確保公益性氣象無償服務的前提下,可以依法開展氣象有償服務。每一項收費都是經過物價部門核準的。
“開一份氣象證明,并不是打幾十個字那么簡單。”該負責人表示,其中需要很多專業儀器和技術支持,以及氣象人員室外監測、對數據進行處理,市民看到的氣象數據查詢和整理環節只是末端。
該負責人介紹說,中國氣象局確實于去年7月出臺了通知,針對受災的個人客戶提供災害證明免收服務費。這個通知早已經發給他們,應該免費為個人開具氣象證明,而有償服務主要針對單位和企業,但收費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減免。
據樂山市氣象局局長李頂洪介紹,上述科技服務中心是樂山市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而樂山市藍宇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則是科技服務中心下面的實體企業。經調查了解,開氣象證明的工作人員是新來的,不太熟悉相關業務,才向個人客戶收取了氣象證明服務費。
李頂洪表示,從去年8月開始,針對受災的個人客戶提供災害證明,嚴禁收服務費。如果對個人收費了,經核實一律要退還。同時,將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