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2013年10月1日實施的《旅游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明確旅游活動當事人權利義務,今年4月,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2014年版<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下簡稱“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禁止旅行社強制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等規定,降低了旅游者退團的違約責任標準,使雙方在旅游活動中的權利義務設定更加全面和平衡。
然而市場監管部門卻發現,深圳市場上有部分旅游企業仍在使用舊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甚至有個別企業同時備有新、舊合同文本。只有消費者主動要求使用時才用。
有業內人士表示,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非強制規定,只是推薦合同,只要旅游企業使用的合同與游客能夠達成約定,而且該達成不減輕旅行社對游客承擔的責任,都是可以的。而一些旅游企業在采訪中稱,雖然他們會使用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但他們認為該合同文本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目前存在的旅行社強制旅游者購物等亂象。
個別企業同時備新、舊合同文本
一直以來,在旅游過程中旅游者被強迫購物的現象深為消費者所詬病。因此本次新版示范合同中禁止旅行社強制旅游者購物的相關規定備受人們關注。
“新版合同突出強調對旅行中購物及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中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要求旅行社需與旅游者簽訂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詳細補充協議。”深圳市消委會相關負責人稱,這種方式將旅游者的需求與旅行社的商業利益有機地結合起來,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有效避免雙方爭議的發生;而一旦發生爭議,補充協議可以作為雙方解決爭議的依據。
但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分局對旅游市場的專項整治,以及在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和對旅游合同備案工作中發現,深圳市場上有部分旅游企業仍在使用舊版旅游合同,甚至有個別企業同時備有新、舊合同文本,只有在消費者主動要求使用新版示范合同文本時,旅游經營者才使用新版示范合同文本與消費者簽訂合同。
在深圳市消委會看來,使用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不僅能更好地保障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減少旅游消費糾紛的發生,而且能更好地促進旅行社的規范化管理,提高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對推進深圳旅游服務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為此深圳市消委會呼吁深圳各旅游企業在簽訂協議時使用2014年新版旅游示范合同文本,同時建議旅游消費者在簽訂旅游合同時要求旅游企業使用2014年新版的合同示范文本。
深圳市文體旅游局旅游監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版合同比較完整地體現了《旅游法》的相關規定,對于旅游企業、消費者來說,都是一個比較規范的合同文本,“我們還是倡導(旅游企業)使用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
新版合同非強制旅行社將推出“改良版本”?
對于深圳旅游企業為何不使用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上述旅游監督處負責人分析,新版合同并非強制性合同,而只是推薦合同,“企業使用合同只要是對游客的相關約定能夠達成,而且這個達成不減輕旅行社對游客所承擔的責任,都是可以的。這個在新版合同第一頁說明里面說得很清楚。對于新版合同,企業和旅行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調整和修改,但前提是修改不能減輕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深圳一旅行社負責人向記者透露,自從《旅行法》實施后,他們的合同前前后后改了三次,“現在已經是第三版了,改來改去企業也很受傷,畢竟印刷也是需要成本的。”他分析稱,有的旅行社還在用舊合同文本,也可能是出于成本的考慮。該負責人稱,他們的旅行社準備在10月1日過后使用新版旅行示范合同文本,不過該文本也是“改良版本”。據其透露,該合同版本是深圳旅游協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以及深圳實際情況修改后推出的。記者尚未核實到該消息的準確性,也尚未了解到所謂的“改良版本”對禁止旅行社強制旅行者購物是否有更改。
廣東海埠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鵬程認為, 新版合同規定禁止強制購物等,對旅行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約束。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旅行社主動使用新版旅游示范合同文本的動力自然不足。
在吳鵬程看來,深圳相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引導旅行社使用新版合同示范文本、規范運作。他同時提出,旅行社強制購物發生的概率非常高,深圳可考慮出臺一些行政規定,要求旅行社必須使用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如果旅行社不執行,可以給予類似警告、罰款甚至取消經營資格等相關的處罰。“當然后續的監管、執法也要跟上,要不然規定只是紙面上的東西。”
政府應引導旅行社明白報價
新版合同是否能真正禁得了強制購物這股“歪風”?對此,深圳市文體旅游局旅游監督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事實上,《旅游法》對強制購物有明確規定,在該法律出臺前,《旅行社條例》對此也有相關規定,但都沒有完全禁止得了。他認為,強制旅行者購物能否杜絕,關鍵在于旅游企業的守法意識,另外,也要看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有多強。
“現在發現很多投訴案例中,一些游客明知是不法分子組織的低價旅游,仍然報名參加,出了糾紛又來投訴,這種情況占到30%。這也說明一些游客不理性消費。”上述負責人認為,杜絕旅行社強制消費,除了旅行社要規范運營、政府加強監管外,游客也要提升理性消費的意識,自覺抵制不法旅游產品。
深圳市康輝旅行社有限公司業務總監趙水波認為,通過合同并不能真正杜絕旅行社強制購物,“有些違規的旅行社根本不用合同,新規管不到這些旅行社。”他指出,即使相關部門強制旅行社使用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一些旅行社和游客還是會看錢做選擇,“一些游客了解到,要想價錢便宜,要逛兩個購物點,那游客可能愿意進購物點,這完全是市場行為。為了讓旅游者進購物點,旅行社可以跟游客再簽訂補充協議。”
在趙水波看來,旅行社強制購物是個老問題,短時間內也無法完全杜絕。“這幾年肯定解決不了,除非游客要求不購物。”他解釋,這是一種市場行為,“有人喜歡吃白菜,有人喜歡吃鮑魚,由游客自己選擇。在選擇中,有些人明知道自己花了低價報了一個購物團,但在旅行過程中,不進購物點,或者進了購物點買了高價貨要求退貨等等,才出現糾紛。”
趙水波認為,要想解決強制購物的問題,需要政府部門引導企業誠信經營,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在他看來,理想的解決該問題的方式是,旅行社明明白白報價,將每個團分列報價,“比如將旅行社服務價格、酒店、景點門票等等具體費用全部標出來,如果旅游者想去購物點,沒問題,我可以給你減多少錢。這樣提供很多不同的菜單,讓旅游者自己去做選擇。”
這樣不斷推進,良幣驅除劣幣,市場才會越來越好。“我們也不希望人們一提到旅行社,就感覺是在坑人一樣,這是我們旅游從業者不愿意看到的。”趙水波說。
南方日報記者 孫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