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這個時代最著名美國公司之一的蘋果,由于拒絕下架一款山寨應用軟件,被在中國的一家金融企業陸金所告了。另一件與之看似沒有任何關聯的獨立事件是,在墨西哥高鐵項目撤標的漩渦之中,中國鐵建曾在聲明中稱,必要時“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照理,一件糾紛進入訴訟程序,輿論就不該介入議論是與非。不過,在這兩件本不相關的事接連成為近期熱點之時,有一個話題確實值得探討,那就是:在中國深度融入新一輪全球化的過程中,中國企業走上世界舞臺已是大勢所趨,與國際企業間的摩擦與糾紛勢必與日俱增。中國企業用什么樣的姿態去應對那些不可規避的摩擦?
首先應該為中國企業敢于在國際舞臺直面矛盾、用法律“語言”進行對話的態度叫好。當前已經是深度全球化的時代,即便是一貫信奉“以和為貴”的中國企業,也難免在國際經貿交往過程中遭遇摩擦,發展到打官司的情況也將越來越稀松平常。這就需要我們的企業至少擁有運用法律手段的意識。國際上企業與企業、個人與企業、企業與政府之間發生矛盾,訴諸法律再正常不過,總抱以“息事寧人”的想法恐怕在“走出去”之后的市場中要吃虧。法律素養,是所有正在或即將走向世界的中國企業都務必提升的重要內容。
有了意識,還要有能力。無論企業大小,在國際舞臺上,有沒有成熟精干的法務團隊,有沒有正規的商務程序和證據鏈,懂不懂當地法律,甚至能不能請到法律“大牛”代理出馬,這些都可能影響到一場官司的最終結果。
最后,不得不說的一點是,打官司不是為了斗氣,更不能被簡單化的民族情緒左右。法律手段,是一種企業應該游刃有余運用的工具,在意輸贏,也未必要把輸贏看得太重。走法律程序,可以是一種在未來允許調整的策略,也可以是談判籌碼,甚至是市場運作、事件營銷的一個組成部分。輸贏,遠不是最終的句號。 ■楊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