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為了達到藝術的真實,文學創作不排斥虛構,也應該允許虛構。但是,在歷史題材創作中,文學想象與虛構不可以漫無邊際、無所規約。創作中追求藝術真實的過程,應該是在歷史真實這一磁場引力強烈作用下發生的一系列包括文學刻畫、渲染、想象、虛構的美學過程。如果喪失了歷史真實這一基點,任由想象和虛構脫韁狂奔,想象和虛構即便再奇譎華麗,也是沒有意義的,只能是更具誘惑力地將讀者帶入歷史認知的誤區。我們要強調的是,作家雖然不同于史家,擁有想象和虛構的權利,但是,這種想象和虛構不是無限的,更不是隨意的。
歷史題材文藝創作,最終要追求的是歷史真實與藝術真實的有機統一。這就要求創作者首先要對所表現的歷史有準確的把握,在充分掌握歷史事實的基礎上,以馬克思主義的歷史觀細致地辨析史實,對歷史人物、歷史事件之本質達到深刻的認識,然后根據文學表現的需要進行必要的藝術虛構,這樣方可實現藝術真實與歷史真實的有機統一,亦即作品所反映的歷史,既與客觀存在的歷史不相乖違,又體現出深遠的意義探尋的創作旨趣。在優秀的文學作品中,歷史真實與藝術真實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張力,但是它們之間又不是一場你死我活的博弈,也不是一場結果為零的游戲。曾經有人將文學創作中歷史真實與藝術真實的關系概括為“大事不虛,小事不拘”,或者“本質不虛,細節不拘”,倒也貼切。
文學守“史”有責
張江:文學戲說歷史,消費歷史,其背后有鮮明的價值觀。歷史是民族的精神支撐。用正確的文學觀認識歷史,書寫歷史,是文學應當擔負的責任。
陸建德:有些人宣稱,歷史在他們的作品中,只不過是一抹稀薄的敘事背景,歷史人物也只是一個假借的形象符號。有人就說:“我寫的不是歷史,是文學。”“把文學作品與嚴肅的歷史相對照,是荒唐可笑的。”這其實是以所謂文學的名義逃避應有的歷史擔當。一方面為作品披掛上歷史的外衣、營造具有歷史感的濃重氛圍,另一方面又逃避歷史題材創作本應擔負的表現歷史進程、探討歷史規律的責任,這本身才是矛盾、荒唐、可笑的。
文學介入歷史,不可能是原封不動的客觀再現,也不可能完全剔除創作者的主觀色彩。任何歷史題材創作都經過文學家的中介,都滲透了某一特定時期的價值觀念(也可能是偏見和迷信)。文學家從歷史事實的大海里,發現一些有趣的現象,甚至是重要的規律,整理出頭緒,寫出他的作品,這本身就滲透了文學家的史學觀和價值觀,也就是意識形態。從這個意義上說,作家在創作過程中融入個體的理解和判斷,賦予其情感溫度和價值深度,都是應該肯定的。但是,發現前人的盲點,對歷史有了新的理解和闡釋,所有這些行為都必須建立在一個基本的前提和立場之上,那就是對歷史進程和歷史規律的尊重和敬畏,以及對待歷史嚴肅認真的態度。
文學以形象化的審美方式介入歷史,更為人們所喜聞樂見,它比抽象的歷史敘述和理論化的歷史規律闡釋更具有吸引力、親和力和感染力??梢院敛豢鋸埖卣f,在普通大眾層面,學校教育完成以后,更多的歷史知識學習和歷史觀建構,相當程度上是通過各種歷史題材的文藝作品來完成的。因此,文學的功能從來不是單一的,它既有審美、娛樂功能,也有教育、認識功能。尤其是一旦涉及歷史題材,其教育教化功能更為直接和顯著。無疑,在大眾傳播發達進步的今天,文學家們用什么樣的姿態面對歷史,也就意味著把什么樣的歷史交付給受眾,交付給未來。文學在具體的歷史關系中展開,文學通過生動的敘述形象地建構歷史,文史同一,文史互證。
張江:文學作為一種精神生產,在歷史的建構和傳承中,不能是消解和破壞力量,而必須成為一種積極和建設力量。尊重歷史,理性地認識歷史,客觀公正地評說歷史,用文學的方式描繪歷史風云,并且盡可能地在這種描繪和展現中實現對歷史規律的認識和把握,這是我們思考和處理文學與歷史關系問題時應該持有的基本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