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門口,開發商立起巨大廣告牌出售車位
隨著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高層建筑日益增多,帶有人防性質地下車庫的住宅小區越來越多。日前,家住經開區金嘉名筑小區的住戶向本報反映稱,開發商公然售賣小區帶有人防設施性質的地下車庫。記者從市人防辦和房管局了解到,人防設施改造成地下車庫只能短期租賃,不能買賣。因此,業主即使花了大價錢購買車位也拿不到產權證,權利難以得到保障。
【反映】
開發商出售
地下車位
日前,家住金嘉名筑小區的住戶楊先生向本報反映稱,小區開發商最近正在售賣地下車庫的車位。“我記得小區的地下車庫是人防工程,不是說不讓賣么?再說,買房的時候我們業主就分攤了地下車庫的面積,就算是售賣,收益權應該也是我們業主,開發商憑什么售賣?”
楊先生告訴記者,平常他們業主都是將車子停在小區路面上,每月只需向物業交付80元停車管理費。在多數業主看來,停在路面上的車子在安全方面確實比有專人看管的地下車庫差一點,車子也可以免去風吹日曬,但是突然要花大價錢去購買一個沒有產權的車位,實在無法接受。“若是說地下車庫的停車管理費比地面上的高一些,我相信大部分業主都能接受。”
【調查】
地下車庫出入口“鐵將軍”把門
接到反映后,記者來到金嘉名筑小區了解情況。在小區門口,記者看到一塊巨型墻面立體廣告,上面注有“車位稀缺品,投資自用兩相宜,地下停車位全新呈現,正在臻稀發售;車位配比1:10;黃金地段,一位難求;讓資產輕松升值保值”等宣傳語,最下方則注明了銷售電話和地址。在小區進門處左側,記者看到了地下車庫的出入口,不過此時車庫的入口已被一道鐵門封住。
記者在小區內走訪了解到,大約一個月前,就有人在門口放置了廣告牌,說是地下車庫要售賣,沒有買車位的業主不能將車子停在地下。
多數業主對售賣車庫不買賬
在保安指引下,記者來到車位銷售中心,稱想幫朋友了解下買車位的事,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的地下車庫將于5月1日開盤銷售,住戶只要購買了地下車庫的車位,就可以獨享私人車位,不用擔心停不了車。“一個車位大概要五六萬元,可以按揭,以后不用還可以轉讓。”見記者對購買車位的興趣非常“濃厚”,工作人員又表示,只要買了車位前三年還可以免收停車管理費。記者問起買車位是否有產權證時,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車位是沒有年限的,業主可以一直用。
談及對地下車庫銷售的看法,多數業主均表示不會買賬。“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建設的,屬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車庫建筑面積已進行了分攤,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車位收益權應該歸全體業主共有,怎么能讓開發商胡亂來收費出售?”業主李先生說,雖說在地下停車確實比地上好,但是在地面每月停車交80元管理費他們還是能認同的,若讓自己一次性交一大筆錢買個沒證沒保障的車位,相信大部分業主都接受不了。
采訪中,銷售人員表示,現在來咨詢購買車位事宜的業主確實很少。
【說法】
人防辦:不允許買賣,
只能短期租賃
記者從金嘉名筑小區物業了解到,小區的地下車庫確實是人防工程。對此,市人防辦法規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和《物權法》相關條例,小區地下的人防工程所有權為國家所有,開發商沒有權力進行買賣。考慮到現在絕大多數小區的人防工程都是由開發商投資修建的,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他們允許開發商短期租賃5年,但是不能長期出租。
房管局:無產權證
難保障業主權益
“開發商將地下的人防工程建成車位后賣給業主,賣的只是車位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這樣一來,業主的權利難以得到保障。”對此,市房管局產權科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開發商將人防工程作為地下車庫拿不到產權證,當然不能進行買賣。
針對市房管局和人防辦所說的人防工程不能出售一事,當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金嘉名筑車位銷售中心,然而面對記者的提問,工作人員稱自己只是開發商委托來銷售車位的,拒絕回應其他問題。
記者 譚震 文 魏勇劍 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