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記者、二級婚姻家庭咨詢師劉棟賓調解對象:產權人的姐姐謝女士、新店拉菲公館伯恩物業公司劉經理
謝女士代表上學的產權人弟弟,前往位于新店的拉菲公館小區驗收精裝新房。她發現有幾處瑕疵,要求裝修公司和物管單位整改,可是3個多月過去了,有問題的地方并未整改。謝女士要求伯恩物業公司退回預交的9個月物管費和公攤水電費。雙方僵持著,謝女士十分著急,22日向《晚報調解室》求助。經現場調解,物業公司、裝修公司與業主再次確認了質量問題,協商后物業公司書面承諾20天內整改完所有問題。
問題:精裝房出問題整改未能到位
據謝女士介紹,拉菲公館這套150平方米的精裝房價值超過200萬元,今年1月15日交房,伯恩物業公司一次性收取了一年的物業管理費、水電公攤費以及有線電視安裝費、垃圾清運費等,共5900多元。
交房驗收時,謝女士向物業公司提出,屋內的石材地板不平、儲物間雙開門有問題,客衛推拉門不能正常開啟,書面報備要求整改。3月底,她發現這些問題仍然沒有整改,物業公司也未與她溝通。這次,她又要求對方整改廚房勾縫、地板刮線、衛生間磨損等,但她發現物業管理人員對有些問題沒有記錄。施工方稱5天內就可整改好。
4月19日,物業公司的一名李姓主管說,除了瓷磚其他都好了,剩下的3天內整好。可是謝女士發現,除了門把手換了,勾縫有處理,其他問題仍舊。接下來,她很少接到物業公司的反饋,甚至有時她還找不到誰在管這事。
謝女士認為物業公司的服務太差,收了錢不辦事,強烈要求退還今年5月至明年1月自己已經交的物業管理費、水電公攤費等。她還提出,出問題的地方要限時整改完成。
物業公司反饋:歷史記錄不全
22日11時許,伯恩物業公司拉菲公館小區物業管理處劉經理出面接待了謝女士,并進行了三方調解。
劉經理稱,物業公司管理職責范圍很廣,包括公共衛生、綠化景觀建設、日常管理、投訴接待等。他剛到該小區,對謝女士的情況不了解,從記錄材料看,有些謝女士反映的問題沒有記錄,時間上也有出入。謝女士稱,物業人員從未與她確認過問題,記錄單上也沒有她的簽字。有一次,她與物業管理人員和施工方,現場查看時曾三次讓物業管理人員記錄,對方都不記錄。
情急之下,謝女士再三要求退還已交的物業管理費和公攤水電費等,同時要求給出確切的整改時間表。
協商焦點一整改時間為20天
雙方僵持著也不是辦法,于是調解員建議,雙方再次與施工方一起到現場查看情況并確認問題。經查看,廚房柜子縫太大、兒童房門邊補漆、所有門收邊打膠、入門門套左側不平、主衛洗臉臺石材要重新打磨等共有26個問題,有些已經整改了,有些還未整改。
確認情況后,謝女士怕再被“放鴿子”,再三要求物業公司給出承諾整改時間。施工方稱,有幾塊石材要訂貨更換,時間要等聯系好貨源才能定。起先施工方稱要兩個月,眼看房子空著不能住,謝女士堅決要求近期整改完成。
最后,物業公司書面承諾20天內整改完成。
協商焦點二退了物業費水電費
謝女士再三堅持要退已交的物業費和水電費。調解員認為這有三層意思,一是本來物業費是按月交或隨自己的安排預交,不能強制預交;二是交了費,可是沒享受到應有的服務,所以退費是給物業公司敲警鐘;三是給后期整改增加保障。
劉經理稱,他們已經向上級請求過,得到的回復是如果業主要求可以退,但他要求謝女士的弟弟來。謝女士拿出弟弟給的退款書面委托書,但上面只寫要求退物業管理費。劉經理稱,不能退水電費,否則還是要叫產權人來。
調解員看得出,謝女士不想再次跑路,而且她弟弟在上學,也不方便。如果謝女士改向相關部門投訴物業公司,矛盾會變得更復雜。于是,調解員建議當著劉經理的面完善委托書,劉經理表示認可。隨后,物業公司給謝女士辦理了手續,退了物業費及水電公攤費4000多元。
房管局出手 可協助化解小區矛盾
福州共有3000多個小區,實行付費物業管理的小區占一半以上。近年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多,因屬民事糾紛,無論民警、司法部門、新聞記者等第三方力量出面調解,仍有很多問題。
小區糾紛包括物業公司、業主、業委會三方之間的矛盾,而物業公司作為收費服務的商業機構,往往成為眾矢之的。物業公司既是主體又是業委會與業主之間的中間機構,因此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晚報調解室》曾調解了數起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糾紛,認為協調處理這類糾紛并不是沒有辦法。發生了糾紛后,派出所民警可以要求雙方協助取證,主管物業公司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參與進來,舉行三方調解。調解的同時既普及了物業管理的相應法規,又解決了問題,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