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西區西雅小區61歲的吳先生去年購買了山東的一套海景房,陸續交納了20多萬元房款,后來發現房子五證不全,如今想退房困難重重。
外地來石務工人員吳先生長年在石工作,多年來都是租房生活,他夢想著能有一套自己的房產。前些年,通過路邊印發的宣傳單,他認識了一位銷售海景房的代理小賈,“他們主要做山東的項目,我之前曾去山東看過房,交了3000元的押金。后來,價位不合適,我不打算買了,對方只退給我2000元的費用。”可吳先生并未吃一塹長一智。
這幾年,小賈一直和吳先生保持聯系。去年五一期間,在小賈的極力游說下,吳先生到山東龍口看房,并看中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海景房。“當時,我就跟他們簽訂了認購單,先交納了10萬元的房款,后來又交了10萬元。”吳先生說,沒過多久,他就突發糖尿病,醫院也一度下了病危通知書。由于長年獨居,他有了退房的打算。
“報紙上不是說買房要買五證齊全的房子嗎?我清楚地記得,當時在售樓部只看到了三個證件,其中并沒有預售許可證。后來,我拿著認購書和收據找過律師,對方說我買的這個所謂的海景房是個違規樓盤,因此簽訂的認購單是無效的。”吳先生下定了退房的決心。
小賈卻拒絕他的退房申請,還要求他盡早補齊剩余的幾萬元房款。這期間,他一直和小賈溝通交涉退房事宜。
“今年初,小賈同意說可以幫我退房,還向我索要了1萬元當做退房好處費,并承諾年后幫我退房。”可結果,房子至今沒退。“前不久,小賈又說開發商同意了,可以退房,但要賠償8萬元的損失。我一共付了20萬元的房款,現在讓我賠8萬元,我找哪兒說理呢?”
河北明杰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惠民認為,異地購房本來就存在風險,市民一定要選擇五證齊全的房產購買才有保證,不能只聽銷售人員的片面宣傳。對于吳先生的事情而言,若雙方協商不成,建議他到合同約定的管轄地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我們接觸的案例中,合同約定的管轄地往往是房產所在地,這也給購房者日后維權增加了成本,所以異地購房要謹慎。”□社區記者 杜慧 通訊員 隋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