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7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降低藥品和醫用耗材費用。改革藥品價格監管方式,規范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行為。
意見要求,減少藥品和醫用耗材流通環節,規范流通經營和企業自主定價行為,允許試點城市以市為單位,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藥補醫機制、降低藥品虛高價格、預防和遏制腐敗行為、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整合重組的原則,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自行采購。試點城市成交價格不得高于省級中標價格。
意見指出,如果試點城市成交價格明顯低于省級中標價格,省級中標價格應按試點城市成交價格調整。可結合實際鼓勵省際跨區域、??漆t院等聯合采購。高值醫用耗材必須通過省級集中采購平臺進行陽光采購,網上公開交易。
意見還要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鼓勵采購國產高值醫用耗材。加強藥品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市場準入和藥品注冊審批,保障藥品的供應配送和質量安全。
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加強合理用藥和處方監管,采取處方負面清單管理、處方點評等形式控制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強化激素類藥物、抗腫瘤藥物、輔助用藥的臨床使用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