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7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優化城市公立醫院規劃布局,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
意見要求,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建立公立醫院科學補償機制,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取消藥品加成、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規范藥品使用和醫療行為等措施,留出空間,同步理順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此外,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建立高效的政府辦醫體制,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健全院長選拔任用制度,鼓勵實行院長聘任制。實行院長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和問責制。
意見指出,建立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破除以藥補醫機制。采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間的利益鏈,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辦法,改變公立醫院收入結構,提高業務收入中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藥品和衛生材料收入的比重,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意見還要求,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2015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并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到2015年底,試點城市實施臨床路徑管理的病例數要達到公立醫院出院病例數的30%,同步擴大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和住院患者按病種付費的覆蓋面,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
此外,要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構建各類醫療機構協同發展的服務體系,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規模,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構建分級診療服務模式。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醫療衛生資源下沉,到2015年底,預約轉診占公立醫院門診就診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減少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
意見強調,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建立動態更新的標準化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數據庫,完善技術標準和安全防護體系,2015年底前,實現行政區域內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區域平臺對接,各試點城市基本完成所有二級以上醫院信息化標準建設,60%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信息系統。